【圆明网】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法轮功学员白彦宾因在室外炼功被警察绑架,非法拘留三十天后,赤峰市检察院不予批捕,白彦宾于五月十二日回家。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早晨五点多,白彦宾穿着炼功服炼功,在广场打着横幅时被警察绑架,同日上午七点多,有二十多名国保警察闯到他家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手机及三百多元真相币。
白彦宾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十五天到期,家属去拘留所要人,被告知已经转为刑事拘留,此后白彦宾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五月十二日,因赤峰检察院不予批捕,白彦宾平安回家。
法轮功教人向善,以真善忍为准则,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修炼法轮功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告诉人们真相、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完全是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也是合法的。
真正的法律是要惩恶扬善,是维护人类正义、道德、良知、善念。凡是以背弃人类理性、漠视人的尊严、践踏人的权利为特征的所谓“法律”是恶法,是不能接受认可的。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颠倒是非善恶,使中国的法治建设出现了大倒退,依法治国不仅成为口号,甚至成了玩笑。中国之所以出现今天如此道德沦丧,贪污腐败之乱象,完全是由于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所引发。
害人终害己,善恶必报。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人员该清醒了,就像那些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警官、检察官、法官一样,大家都不去替江泽民卖命的时候,这场残暴、丑恶的迫害就结束了,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正、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生活在一个“政府人员”可以肆意践踏法律的社会,是可悲的,更是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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