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的践踏法律,警察随意抓捕、入室抢劫,甚至公开勒索钱财;检察官肆意构陷、捏造罪证罪名,很多法官在法庭上也枉法犯罪,甚至叫嚣:“不要和我讲法律”。如果有人到上级去伸冤却会招来中共更加严重的迫害。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上河湾镇石羊村五十一岁的孙景和,一九九八年学炼法轮功后,整个人都变了,不仅身体的疾病不治而愈,很多不好的习惯也全部改正,家庭和睦了。此事在当地有口皆碑。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晚九时左右,孙景和开车拉人到其塔木,四个男子刘忠印、王冰、杨富满、霍文成,跟踪并持刀劫持了孙景和,让给他们四人每人五百元。孙景和说没钱,这四个劫匪就对孙景和毒打。在翻找钱物过程中,歹徒看到车中有法轮功真相期刊,遂威胁说不给钱就拍照、报警。孙景和说没有钱,他们就继续殴打他,导致孙的头部、左眼、左腿都被打伤,左眼严重充血肿胀,视力下降。四歹徒看抢劫勒索不成,遂向其塔木派出所恶告孙景和。
歹徒未被法办,受害人孙景和却被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一七年八月五日,九台区法院“刑事二庭”对该构陷案进行一审开庭,公诉人与证人未出庭,证物并未呈现,手铐脚镣这样的重犯刑具却被戴在孙景和身上。孙景和当庭讲述自己当天被四个歹徒侵害的经过,要求派出所出示当天审讯的录像,证实自己被歹徒侵害和身体带伤的实情。九台法院却对歹徒持刀劫持、暴力殴打、非法搜车等犯罪事实,采取无视的态度。九月二十八日上午,九台区法院“刑事二庭”非法判孙景和五年半,勒索罚金一万元。
孙景和家属把上诉状递交到长春市中级法院,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长春市中级法院犹如葫芦僧乱断葫芦案,无视基本事实,对如此明显的重大冤案竟非法维持原枉判结果。审判长张德友(长春市中级法院院长)和审判员石泉未到庭,代理审判员何福读完裁定书后,马上离席。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孙景和被劫持到吉林监狱。随后,张德友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长春市中级法院十八年来罪行累累,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二庭,是对法轮大法学员专门实施迫害的司法机构,长春市各区和外五县的所谓法院,是刑事二庭的执行机构,刑事二庭直接听命于六一零和政法委,并控制下级法院的迫害活动,非法冤判众多法轮功学员,对各地区的法轮功学员核准案及上诉案非法维持原诬判,甚至加期枉判,使大批善良百姓深陷冤狱,遭受残酷折磨,酷刑之残暴令人触目惊心,致使多人被迫害致死。
第一部份 十八义士挺身而出助百万人了解真相,遭长春中院枉法重判
一九九九年七月,因为看到已有上亿人在修炼法轮功,自觉的做好人,妒火攻心的江泽民悍然发动了对法轮功善良修炼群体的灭绝迫害,抓捕、毒打、判刑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同时操控所有报纸、电视、电台连篇累牍的散播诋毁法轮功的谎言,栽赃陷害,更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精心策划、导演了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污蔑为法轮功学员所为,制造弥天大谎,煽动仇恨,毒害所有中国百姓。
为帮助民众了解真相,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晚八时左右,长春法轮功学员打破中共的层层封锁,在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络的八个频道成功插播《法轮大法弘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真相电视片,时间长达四、五十分钟,长春市逾百万市民由此了解到法轮功被中共造谣迫害的事实。此事在中国大陆民间引起极大的震动,人们奔走相告,法轮功平反了!法轮大法好!这就是被国际媒体称为“法轮功最为大无畏行动之一”的“三零五长春电视插播”事件。
如此义举,却遭到中共江泽民集团的疯狂报复。在江泽民“彻底查清、杀无赦”的疯狂命令下,长春市主管“六一零”的政法委书记刘元俊,随后非法抓捕五千多名长春法轮功学员。刘成军等十八位插播英雄无私帮助人们摆脱中共谎言的桎梏,却受尽中共恶警惨绝人寰的折磨虐待,并被长春中级法院枉法重判,至少八人被活活虐杀。
第三次到审判庭时警察捂着法轮功学员的嘴不让喊。在非法审判时,法轮功学员的辩护权被剥夺,刚要辩护或刚说几句话,话筒就被强行拿走了。所谓审判就是在走过场,然后强制法轮功学员往什么书上按手印。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本来法院应该再次开庭,但法院害怕法轮功学员喊“法轮大法好”,所以他们直接把非法判决书送到看守所。十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处重刑,其中周润君、刘伟明被判二十年;刘成军、梁振兴被判十九年;张闻被判十八年;雷明、孙长军、李德海被判十七年;赵健被判十五年;云庆彬、刘东被判十四年;魏修山被判十二年;庄显坤、陈艳梅被判十一年;李晓杰被判四年。十五人分别被送往吉林监狱、吉林省女子监狱等地继续遭残酷折磨。雷明、刘成军等八人相继被迫害致死。
长春市农安县刘成军被吉林监狱迫害致死
刘成军:男,长春地区农安县人,国营企业职工。因插播真相被长春中级法院冤判十九年,关在吉林监狱。
在吉林监狱,为了抗议对所有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关押和无理迫害,吉林监狱内被非法关押的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多数在绝食,几个恶鬼一样的家伙一人举起一块床木板毒打他们,把木板都打折了(都是三~五公分厚的落叶松木板,非常硬),把刘成军打得几天起不了床。打手们每天强逼着他坐在铺头前,从早四点半一直坐到晚上七点半,中间去几次厕所,其余就是坐着进行摧残迫害。当时刘成军已被迫害得脱相,说话吐字都很困难,生命随时处于危险之中,曾一度被送吉林市中心医院抢救。
在经受了一年九个月残酷的牢狱折磨后,主要插播者刘成军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在长春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离世,年仅三十二岁。吉林监狱纠集大批警察,强行火化遗体。有目击者当时发现刘成军的鼻孔、耳朵、大腿等处均有血液流出。
长春市梁振兴遭残酷折磨,迫害致死
梁振兴,男,长春水暖工程师。因插播真相被长春中级法院冤判十九年,关入吉林监狱。冤狱中的血腥残暴无法形容,多人被酷刑致死。由于梁振兴始终不放弃信仰,分别在吉林监狱、长春铁北监狱、四平石岭监狱、公主岭监狱被长期酷刑折磨。
在吉林监狱:狱警指使刑事犯毒打梁振兴,用手使劲捏睾丸,用手指往肋条骨缝里插,把胶皮管灌上水往身上猛抽,用鞋后根猛刨后背、腰部,遭酷刑“固定床”折磨两次,逼迫其放弃修炼法轮功。因梁振兴拒绝“转化”,先后三次被送到“严管队”迫害。在“严管队”里,狱警指使刑事犯毒打梁振兴,强迫他坐在角钢的尖棱上一天十几个小时。坐得屁股溃烂,坐得血肉模糊。还被用抻床把人大字形抻起来。
二零零三年过年前的一天,犯人李明用塑胶管毒打梁振兴,梁振兴头撞到暖气片上,昏死过去。手术后留下后遗症,使梁振兴说话吐字不清,有时头脑不清。转化迫害的酷刑还包括:坐老虎凳、头上套塑料袋、往手指甲里钉大头针、背铐、电棍电,甚至用在电炉子上烧红的螺丝刀往法轮功学员身上烫等等。一次正值隆冬,梁振兴被扒掉衣服、浇上凉水,在室外整夜冻着。
在长春铁北监狱:监狱暗中指使监区长王晓光组织实施毒打迫害。八月中旬,梁振兴被送到公安医院残酷迫害,梁振兴被上“抻床”酷刑,四肢被铐抻起,固定在双层铁床的四角,身体悬空,只是头部被垫起,连续不断的迫害六天六夜。不久,梁振兴又被送回铁北监狱医院,白天戴脚镣,晚上呈“大字形”固定在床上。
四平石岭监狱:狱警用四把电棍一齐电他,强制转化,梁振兴为抵制残酷迫害被迫绝食抗议。狱警给他戴上脚镣,手铐在床上,大小便只能在床上。狱警让包夹犯人每天把他架到监狱医院灌食,严重时每天灌食竟达十遍。在一次暴力灌食中,差点把梁振兴的气管弄断。但是,梁振兴始终没有妥协。狱警放诬蔑大法的录像,梁振兴就过去把电源拔掉。
因长期酷刑折磨,致使梁振兴身上伤痕累累,头部有直径约三厘米的圆形塌陷,左侧外耳撕裂,经常出血,鼻骨骨折,后背等处有多处疤痕,门牙掉两颗,声带已因灌食等严重损坏,说话声音嘶哑、微弱,已无法大声喊出“法轮大法好”。
二零零九年末,梁振兴的身体非常虚弱,有时神志也不太清醒。四平监狱看他有生命危险,二零一零年元旦又把梁振兴转到公主岭监狱。狱警又开始逼迫梁振兴放弃信仰,梁振兴再次绝食抗议。灌食时把灌食管插到了肺里。二零一零年五月一日,梁振兴被迫害致死,年仅四十六岁。
白山市雷明在冤狱中致残,含冤离世
雷明,男,三十岁,吉林省白山市人。因插播真相被长春中级法院冤判十七年,劫持到吉林监狱。雷明因不写放弃信仰的“四书”,被犯人不断的殴打,还用一个竹板似的扫帚,往雷明的前额上打。遭性摧残,两个人按着双腿,一个按着双手,由另一人脱他的裤子,捏他的睾丸,用力捏,把他疼得死去活来。他就喊,这时有人就捂他的嘴,捂着他的嘴他也喊,他疼的满头大汗,几乎要昏过去。
警察指使严管队的犯人给雷明上抻床,用铁环把雷明的脚脖子固定住,然后四五个犯人用力抻雷明的双手,抻到极限。过两天后,感觉骨头里象有蚂蚁在爬一样,手腕上的脉一跳,心也跟着痛,痛不欲生。
还遭饿饭、体罚坐板,只要稍一动就会遭到毒打。坐板是从早五点到晚上七点半。由于长时间坐板,臀部坐破了,坐出泡、坐出血、坐出茧子。由于长时间体罚,雷明的腿部肌肉开始萎缩,早上洗脸端盆水都很费劲,两腿酸软无力。因在强制坐板时和另一个法轮功学员说话,被犯人用拳头往脸上打了多下,脸被打得肿起很高。
从监狱严管队到四监区严管队,对雷明的迫害将近七个月,雷明的身体被迫害得极度虚弱,体重由原先的一百三十斤骤降至七十斤,生活不能自理。
在病情危急时,吉林监狱将已生命垂危的雷明推给家属,雷明被人背回家。因长期的残酷迫害,三十岁的雷明双腿已被迫害致残,肌肉萎缩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且患上严重的开放性肺结核,身体虚弱到极点。由于当地公安、监狱经常到家中骚扰,雷明被迫流离失所,于二零零六年八月六日含冤离世……
双阳市刘海啸等四人遭冤狱迫害
刘海啸,男,四十六岁,长春双阳市。因长春电视插播的法轮功学员遭到疯狂绑架和迫害,为让更多的人知道真相,不被谎言毒害,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九日,刘海啸等几名双阳法轮功学员不顾个人安危,在双阳进行电视插播真相。后来刘海啸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四日深夜被长春南关伙同双阳刑警队绑架。
二零零三年,刘海啸、栗怀明、武子龙、赵昕铃(女)四名法轮功学员在当地被非法开庭。三名男学员大喊“法轮大法好”,被强拉下去用电棍电,刘海啸的脖子被电破。刘海啸和栗怀明被非法判十六年,武子龙十三年,赵昕铃二年。后来三人上诉到长春中级法院,长春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冤判。刘海啸、栗怀明、武子龙被非法送到吉林监狱继续迫害。
▼迫害插播真相的法轮功学员的部份凶手遭恶报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长春市法轮功学员成功地把“天安门自焚事件”的真相在有线电视曝光,让长春老百姓看到了真相,但是多名参加插播的法轮功学员被抓,被绑架到长春市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宾馆残酷迫害。
长春市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的宾馆,隶属长春市人事局,宾馆总经理王殿荣(副局长)为了升官,讨好市里的上司,主动要求把宾馆让出来给公安局国保大队使用,安排宾馆服务人员为恶警服务。法轮功学员被恶警蒙上头,带到地下室审讯。一天二十四小时用二百瓦的灯泡照射着,绑在高高的铁椅子上刑讯,惨叫声一楼也听得清清楚楚。抓到这里的有七十多岁的老人,也有未满周岁的孩子。经过刑讯逼供后,再将他们送到各劳教所进一步迫害。
一次在送法轮功学员去劳教所的路上,恶警的车出了车祸,一个国保大队的科长当场死亡,另几个恶警受了伤,遭现世现报。
在净月潭宾馆里参加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王华,参与毒打法轮功学员,做了很多坏事。他的父亲刚刚五十多岁,坐自家四轮车办事时出车祸死亡。自己作恶事,连累了亲人。
二零零二年四月的一个早上,净月潭宾馆总经理王殿荣在上班路上,从后边超车向前,结果刚一拐弯,就同对面开来的大客车对面撞上,车前盖钻到了大客车的下头。王殿荣小腿被撞坏,小肠被截去五十厘米,休养了一年,调往公安局的愿望也落空了。
据明慧网资料:二零零二年三月非法大抓捕中,长春市宽城区公安分局和长春市公安局一处警察是血腥摧残法轮功学员的打手。
孙立东,原长春市宽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一九九九年起充当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打手,带手下绑架法轮功学员近百人,是将“三零五”插播的法轮功学员刘海波迫害致死的元凶之一。
孙立东恶行遭现世报,曾多次昏死在抓捕法轮功学员的路上,但孙立东死不改悔,被送到医院打完针后,继续作恶,因为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恶党记“三等功”和“公安部英模”。因为他罪恶太大,很快遭恶报,二零零四年初,孙立东暴死在办公室内,连其手下的刑警都说其抓法轮功学员遭报应了。
张征震,长春公安局一处警察,积极追随恶党迫害法轮功,打人狠毒下流。后遭天谴,几年前因贪污受贿差一点被开除,花了许多钱才逃过处罚。二十几岁患肝硬化。
张辉:四十六岁,农安籍人,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一庭庭长。在非法审判长春电视插播事件中任审判长,对刘成军等十五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突发脑溢血死亡。
姜立荣(音),长春市公安局刑警,不信大法不听真相,甘当江氏鹰犬,几年来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双手沾满法轮功学员鲜血。二零零五年三月初,姜立荣坐在车里大喊胃疼,猝死,只有四十多岁。
刘元俊,长春市原纪检书记、政法委书记,主管长春市公检法及六一零办公室。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迫害法轮功,特别是在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电视插播法轮功真相后,刘元俊死心塌地追随江氏“杀无赦”指示,非法抓捕近五千人,造成了大量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重刑,劳教等,并使刘成军等多人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六年四月中旬,刘元俊突然发病,于二零零六年五月四日死于肝癌,时年五十四岁。
第二部份 长春中级法院十七年来其它枉判法轮功学员案例
◆二零零一年冤判案例
原首钢柴油机厂高级工程师被非法判刑十三年
王连殊[译音],长春法轮功学员,原首钢柴油机厂高级工程师,沈阳工业大学毕业。二零零零年到北京上访,曾被非法刑拘十五天。二零零一年底,由于为做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修理设备,王连殊被长春市公安局非法抓捕,在铁北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年之久。长春市公安局曾四次向检察院非法公诉,都被检察院驳回。在长春市中级法院非法审判时,据当事人的家属讲,只有十分钟便完事儿,家属并没有接到任何判决书,王连殊就被非法判刑十三年,被非法关押在梨树四平监狱,被所谓的“严管”迫害。
◆二零零二年冤判案例
长春市栗怀明、刘海校、武子龙被诬判十几年重刑
栗怀明,长春市双阳区农电局会计;刘海校,双阳区电信职工;武子龙,双阳区农业银行职工。二零零二年,由于被迫害,栗怀明及家人、刘海校等法轮功学员流离失所。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二日,栗怀明、妻子迟淑芬、妻妹迟淑娟及妻哥被双阳区公安绑架,随后刘海校、武子龙先后被绑架。由长春市中级法院在双阳区法院非法开庭,非法判处栗怀明十六年、刘海校十六年,武子龙十二年,同时将迟淑芬、迟淑娟、刘海校妻子非法劳教一年半。栗怀明、刘海校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监狱。
十月十八日,辛伟上诉被驳回,在冤狱迫害生活不能自理
辛伟,四十三岁,长春市拖拉机厂冲压车间高级技师,家住长春市南关区永春小区。二零零二年三月十日晚七点多,辛伟带一兜法轮功真相材料去王立新家,被蹲坑在那的不法警察绑架,遭受了凶残的毒打,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辛伟不服诬判提出上诉,长春市中级法院于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八日驳回上诉,非法维持原判。辛伟被关进监狱,二零零五年七月辛伟被牢头指使刑事犯打得鼻青脸肿,眼睛看不清东西,生活上几乎不能自理。辛伟的父母在不断的高压迫害下分别于二零零四年六月五日、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八日双双辞世。
辛伟在修炼法轮大法前嗜酒如命、脾气暴躁、小肚鸡肠、经常打架,夫妻关系很紧张。自一九九八年三月修炼法轮功后,他的这些恶习都改了,家庭也和睦了。
◆二零零三年冤判二十多人
四月四日,非法对十一名法轮功学员维持原诬判
二零零三年四月四日,长春市中级法院秘密非法开庭审判九名法轮功学员。这些法轮功学员都是不服区法院的非法判决而上诉的。中级法院屈服于上级压力,昧着良心非法驳回了所有法轮功学员的上诉,维持原诬判:赵桂凤、马也驰被非法判十五年;刘雅谦、李志秀、刘秀娥被非法判十二年;张丽萍被非法判十一年;王丽萍九年;吕秀芹七年;张杰(男)五年。这些法轮功学员的上诉状都从不同侧面揭露了邪恶迫害,证实了大法。有的揭露江××迫害大法;有的揭露新闻媒体造假;有的揭露公安部门刑讯逼供;还有的从科学工作等各个角度证实法。但中级法院草草开庭,根本不讲法律和法律程序,不顾事实,只匆匆几分钟念完所谓判决。
另有:张帆被非法判五年;张玉芬被判五年;汪玉玲从公安医院被拉到法庭开庭。
十一月,朱德祥等六人被维持原诬判,在吉林监狱遭残忍迫害
吉林省九台市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朱德祥,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被九台市法院诬刑十二年。朱德祥和其他六名法轮功学员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长春市中级法院于十五日内复审驳回上诉,非法维持原诬判。
朱德祥在吉林监狱遭强制洗脑转化,多次关押严管迫害,被强制加戴连体刑(戒)具十二天,六、七天不能睡觉;他绝食抗议迫害,被强制灌食高浓度盐水、药水的玉米糊;被狱政科长李轶珓骗至严管值班室残暴殴打,面部踢伤,踢掉门牙、大牙三颗,另三颗牙齿松动,身体受到严重摧残。六十多岁的朱德祥一直坚持申诉。
十一月十七日,长春市中级法院“公审”九人只十余分钟,不准辩护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早晨六点开始,长春市中级法院开始对陆树林等几人分别单独审判,命他们背向家属、面墙站立,不许辩护。整个“审判”过程总共才十几分钟,只让每人一名家属旁听,无其他人。法官嘴里叨咕两句判谁几年就完事了。不到七点,不法人员慌忙把几名法轮功学员拉到吉林监狱继续迫害。
据不完全统计,苑俊峰(光明乡)十五年,杨大光十年,王士芹八年,曹振国(保寿乡)八年,陆树林(青山乡)六年,胡喜勤(黑林乡)六年,李林四年、赵继生四年,冯立军三年。
陆树林在吉林监狱被迫害致病危,才给办“保外就医”。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早七时许,陆树林下晚班时,再被榆树市青山乡派出所所长孙景全等几个警察绑架,劫持到监狱继续迫害。
◆二零零四年至少枉判三十位法轮功学员
一月十五日,对德惠市十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五日,长春中级法院在德惠市法院对超期非法羁押的十三名法轮功学员第三次非法开庭,非法进行宣判。据旁听的家属称,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孙迁、姜春贤、刘殿玲、张文锋、林鸿飞、胡杰、贾云侠、杨君八人当庭高呼“法轮大法好!”,有力地震慑了在场人员。法轮功学员身旁的警察惊慌失措,连连用手捂法轮功学员的嘴。而且在法庭上,有关执法人员根本不让当事人辩护,刚一说话就将嘴堵上。据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都是坚持原判。整个开庭过程不到一个小时便草草收场。
姜春贤,女,三十四岁,家住吉林德惠市大房身镇高台子村五社,被非法判刑八年。
姜春贤自从一九九八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她时时处处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孝敬老人,善解他人,任劳任怨,和屯邻和睦相处,无论在亲属中还是在屯邻中都是人们公认的好媳妇、好姑娘,结婚这么多年没有和公公婆婆红过一次脸,她的善良、宽容、孝顺有口皆碑。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七日,她在住处被长春绿园分局绑架,并被刑讯逼供,非法判刑八年,在迫害得身患疾病的情况下,仍被长春黑嘴子监狱接收。在短短一个月后,二月十九日晚十二点左右,狱方通知家属姜春贤已死亡。姜春贤从来没有心脏病史,而狱方称其死于心脏病,这明显是在伪造病历,捏造事实。当家属检查遗体时,发现其后背部有大片瘀血,而且大腿内侧有两个大红点子,证明姜春贤死前曾遭受折磨,甚至电击。
孙迁(孙谦),男,三十六岁,吉林德惠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孙迁于二零零一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前,他好结交社会朋友、打抱不平。修炼后,“浪子回头金不换”,由社会的闲散人员彻底变成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德惠市政保科副科长张庆春,伙同长春市绿园区分局警察破坏法轮功真相资料点,蹲坑绑架了孙迁等法轮功学员,并刑讯逼供。孙迁被超期羁押十五个多月,受尽种种酷刑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起,孙迁、张文锋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抗议迫害,遭到德惠市看守所非人的折磨和迫害,一些人出现了生命危险。被迫害得非常虚弱的孙迁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关押到吉林监狱。因不放弃信仰,遭受酷刑折磨,被酷刑“抻床”抻断脚筋致残,后被转至老残监区。
张文峰(张文丰),男,三十多岁,住德惠市大房身镇(原杨树镇)。张文锋被非法判刑十年,关押在吉林省吉林监狱,因拒绝“转化”,被吉林监狱严管迫害。而且被监狱里的恶人们多次下迷药,在其被迷昏后实施性侵犯。当张文峰发现此事向狱警柴洪军反映后,柴洪军却助恶为虐,一次次的将张文丰强行关押严管。
二零零九年,监狱将张文丰转到九监区三小队迫害,狱警故意让患有性病的及同性恋犯人与他同监舍,指使犯人用药物将张文丰迷昏,施以性暴力,以致其染上性病。犯人曾说:“怎么对你,都是监狱领导的意思。”。监狱警察利用犯人对张文丰进行长达一年多的下迷药、性迫害。
吕雅轩,女,六十岁,原吉林省结核病医院护士,非法判刑八年,即刻强行劫持到长春市女监。
杨君,女,德惠市升阳乡,被非法判刑八年,非法关押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
胡杰,女,三十五岁,德惠市大房身镇,非法判刑八年,关押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
贾云侠(贾云霞),女,住大青嘴镇,单位是德惠市农委,被非法判刑七年,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
张晓燕(张小燕),女,三十七岁,德惠市佐竹公司职员。被非法判刑六年,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
刘殿玲,女,三十一岁,德惠市朝阳镇,非法判重刑十年,非法押送到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
刘佰军,男,吉林省德惠市法轮功学员,原职业是蹬三轮车的,被非法判刑三年。
卫广学,男,四十一岁,德惠市法轮功学员,木匠,被非法判刑六年,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吉林监狱。
邹继彬(继斌),男,吉林省德惠市大房身镇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九年。
林洪飞(林鸿飞),男,二十九岁,在德惠市地税局工作,被非法判刑四年,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吉林监狱。
蒋文彬,男,三十五岁,德惠市第五粮库职工,被非法判刑三年。
六月,十六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长春市中级法院二审非法宣判
二零零四年六月,仅一个月间,长春市就有十六位法轮功学员被法院非法判刑,其中王玉环、汪玉玲被非法判十五年;李晓光十二年;赵桂香十年;闫华伟、刘静、付桂杰都是九年;蔡柯、谢飞都是八年;付得秀被判七年;金昌禄被判四年;王秀兰、李雅琴都是三年;邹积华九年;朱丹被判十年。
十二月,王兴香遭诬判,在吉林省女子监狱遭八年折磨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四日,德惠市民王兴香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德惠市郭家镇派出所绑架,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判刑九年。王兴香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散发真相资料没错,不服非法判刑,并上诉到长春中级法院。长春市中级法院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在德惠开庭,匆忙宣判,非法维持原冤判。王兴香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她坚持修炼法轮功,拒绝“转化”,受到教育监区的残酷迫害。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经历八年冤狱酷刑折磨的王兴香回到家中。八年中,被强迫长时间坐小凳、“上绳”、“抻床”、奴工迫害……都无法改变真正法轮功学员的信念,王兴香说:“真善忍在我心中扎根了。”
◆二零零五年枉判案例
原长春理工大学教师遭酷刑,被非法判刑八年
张玉芬,女,当时三十一岁,原系长春理工大学教师。修炼法轮大法,却遭残酷迫害。二零零四年四月,张玉芬被警察绑架,受到夹手指酷刑逼供:在几个手指间加上笔,然后被警察使劲攥手,疼痛难忍,手指立即红肿,后来化脓,形成的伤疤很久才好。后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长春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被送至吉林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遭强制洗脑,受抻床酷刑迫害。
十月下旬,长春冯海英被非法判刑七年
冯海英,长春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七日被绑架至双阳第三看守所,二零零五年七月下旬,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非法秘密传讯提审,十月下旬,被长春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六年枉判案例
修大法无病一身轻,长春于翠兰遭十年冤狱致残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于翠兰修大法多种疾病痊愈,因坚持信仰,二零零六年十月被冤判十年,在吉林省女子监狱遭残酷折磨,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于翠兰,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之前,她满身是病,气管炎很严重,打针、吃药,什么方法、偏方都治到了,丝毫没减轻病痛。她还患有胃病,吃不进去饭,神经衰弱,晚上睡不着觉,每天都头痛,痛的已经不知道头不痛是什么滋味了,眼睛看不清字,一看点东西,头连着眼睛痛得都受不了。炼功没多久,满身的病全好了,整天一身轻,走多远的路、干多少活,都不觉得累。也能吃饭了,吃什么都香,睡觉也踏实,头也不疼了,而且头脑非常清晰明了,气管也好了,再也不咳嗽、喘了。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于翠兰正在路上走,被市局国保支队三个警察绑架,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持续打不明药物后,腿麻、脚麻,脚趾头都不会动了。医院有的大夫和主任说,于翠兰腿不能走路、麻是每天打吊瓶药量大造成的。二零零六年十月,于翠兰被抬上车,跟着一个大夫和护士,送去开庭,十一月判决十年有期徒刑。于翠兰上诉到长春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冤判。
二零零七年一月,于翠兰送进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由于不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受到辱骂、打嘴巴子、不让上厕所(憋得膀胱直到现在排尿都不正常)等等。更残酷的是被三次“抻床”酷刑迫害。抻的过程,真的像五马分尸一样,撕心裂肺的疼,身体象断开一样,那种痛苦是无法形容的。出的汗把褥子都湿透了,头发上也都是汗。在这三次大刑之间,还抻过她很多次,每次时间都比较短,时间不等。不抻时,被狱警指使的刑事犯们就打她、骂她,用拳头打她胸部,打她脸,她的眼睛被她们打的眼皮翻过来,翻不回去,直到第二天,眼皮才翻过去。她左眼下眼皮至今还留有一道痕迹。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身陷囹圄十年的于翠兰终于走出了监狱。六十一岁的她,满头白发,因被抻刑迫害,两肩肩胛骨移位,两只胳膊已残,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零八年枉判案例
一月,榆树市民吕先锋被冤判,再被长春市中级法院加刑一年
吕先锋,榆树市泗河镇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被泗河镇派出所和公安国保大队绑架。二零零八年一月,被榆树市邪党法院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上报到长春市中级法院核准,嫌不够竟然又加刑一年,再由榆树市法院于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下午冤判吕先锋有期徒刑四年,劫持到四平石岭监狱迫害。
三月三十一日,再对四位法轮功学员冤判
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长春中级法院再次对法轮功学员高维喜、王福霞、石国良、杨德芳非法开庭审判。四人于二零零七年五月九日被警察绑架,被南关区公安分局以资料点的所谓“罪名”起诉。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南关区法院秘密对高维喜等四人开庭后,又上报到长春市中级法院,负责的长春市中级法院法官是孙天琴。王福霞和石国良分别被诬判九年,高维喜和杨德芳分别被诬判七年。
高维喜,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国家级冰球教练。二零零八年被诬判七年,劫持到四平监狱。高维喜坚持修炼法轮功,七十多岁的老人被恶徒疯狂迫害,打得遍体鳞伤。
高维喜曾任吉林省体工队冰球教练、国家队冰球教练,经常带队参加国际比赛,为中国、吉林省、长春市拿过很多奖项,在国内冰球界享有很高荣誉。然而长期艰苦紧张的训练、比赛,使高维喜患上了冠心病、动脉硬化、胆囊炎、胃炎、十二指肠溃疡、关节炎、前列腺炎、直肠炎、严重的肾虚、肝炎造成了轻度肝硬化。因为训练比赛造成伤害,有严重脑外伤留下的后遗症、脑震荡后遗症、手术后遗症、青光眼、关节损伤、骨折、颈椎病、胸腰椎弯曲、骨质增生及股骨头坏死等,多方求医,均不见效。一九九六年,高维喜病情加重,最后卧床不起,疾病的折磨令高维喜痛苦不堪,绝望中他甚至写下遗嘱,安排好了后事。
一九九八年,高维喜接触到了法轮大法,修炼后,各种疾病不翼而飞,精神越来越好。更令人惊喜的是他还改掉了多年养成的火暴脾气,变得温和有礼。一九九八年冬运会期间,他受聘担任香港冰球队教练,受到队员和其他教练员的一致好评,香港冰球总会表示还会邀请高维喜来指导香港队参加国际比赛。一九九九年初,高维喜在接受吉林省教育电视台采访时说:“法轮大法挽救了我,给了我新的生命。”
二零零七年五月九日,高维喜被吉林省公安厅、长春市南关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抓捕,被诬判七年徒刑,二零零八年十一月被劫持到四平石岭监狱。
高维喜已是古稀老人,大法修炼使他死里逃生,精神焕发,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为体育事业做出了贡献。他无私忘我的把修炼大法亲身受益的体会和邪党迫害大法与法轮功学员的真相告诉世人,是大善之举,参与绑架、审判和关押他的公检法人员是在迫害好人,是真正的犯罪。
五月二十五日,对杨友兰等四人非法判刑事件
二零零七年五月九日,长春市警察非法抓捕了很多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五日,长春市中级法院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审判前,法院只通知两位家属,审判中法庭强令任何人不许说话,法庭匆匆念完所谓“判决”,几分钟就草草完事。出庭的四位法轮功学员不服判决,申明修炼法轮功没有罪,并喊“法轮大法好!”。据说被非法审判的法轮功学员有六位,其中杨友兰被非法判五年,马秀荣八年,曹玉芹五年,赵海波四年,郑东辉、王鹃芳、李静三人情况不详。
◆二零零九年枉判案例
六月,长春法轮功学员高淑余、岳新玲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长春法轮功学员高淑余、岳新玲分别被长春南关区法院诬判四年,高淑余及家属上诉至长春市中级法院。南关区检察院、法院、长春市中级法院办案人员,迫使高淑余的律师解除辩护合同,并拒绝向家属通报案情,剥夺家属知情权。高淑余合法权利未得到保护,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
高淑余,女,五十五岁,长春市新华书店退休职员,家住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豪园小区。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原有的多种疾病不翼而飞,暴躁的性格变的温柔和善。她性格开朗,乐于助人,曾帮助朱淑云的妹妹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看望在那里被残酷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朱淑云,并使其被迫害的真相曝光于世。随后黑嘴子劳教所勾结长春市公安局跟踪并非法监视高淑余。
八月,吉林大学教授曾令文被无理起诉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曾令文教授被长久路派出所警察带到朝阳区检察院,起诉到朝阳区法院。案件未经审理又很快转到长春市中级法院,曾教授的辩护律师被告知不允许作无罪辩护。
曾令文,女,七十四岁,吉林大学物理系退休教授。二零零九年七月中旬,长春市长久路派出所警察到曾教授家所谓“入户调查”,发现有法轮功真相资料,便非法翻抄、抢走室内私人物品,包括曾教授的工资。
曾令文教授天资聪颖,勤奋好学,十七岁就以优异成绩考取吉林大学物理系,毕业后被保送研究生,专攻理论物理,后留校任教。她工作勤勤恳恳,教学、科研成绩显著。一九八五年,她在美国犹他大学做访问学者期间,出色地完成了电子自旋共振波谱学研究课题,得到国际同行的认可。
家庭、事业、生活的压力以及多年伏案工作的劳累,使曾教授患上了关节炎、骨质增生、心脏病、低血压等多种疾病。为重获健康,她练了多种气功,还自学了中医针灸,但都没能使身体状况得到好转。一九九二年,曾教授开始修炼法轮功,很快,身上所有疾病都不翼而飞。通过学法修心性,她原来急躁的性情不见了,人变得越来越平和、慈祥,总是热情、真诚的帮助别人,她矫健的步伐、敏锐的思维总让人以为她是年轻人。
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以后,曾令文教授曾多次被迫害,被非法监禁在八里堡拘留所,后又送到戒毒所,强制洗脑,非法关押四十九天。二零零二年二月九日,曾教授被绑架到长春“六一零”办的洗脑班。曾教授不接受洗脑,一个多月后被非法关押在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曾教授拒绝写“五书”,拒绝“转化”,被迫害两年后又被加期四十天。回家后,曾教授和家人仍经常受到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的骚扰和监视。
十月,长春市中级法院不开庭直接宣判七人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吉林省农安县法院对魏成等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非法判处魏成十八年,韩希祥十四年,李凤明十四年,赵玉书十年,王秀平十年,张万军九年,齐云超九年。等候在法院门外的四位远道而来的北京律师,被挡在了大门外,不准进入。
法轮功学员李凤明等人不服一审判决,集体上诉到中级法院。长春市中级法院本应两个月后重审,家属询问开庭日期被一次次的推托、搪塞。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家属得到消息说十月二十三日下午二点不开庭直接宣判。律师向长春市中法承办法官郑伟核实了此事,并确认“不是开庭,是直接宣判”。
◆二零一一年冤判案例
诬判长春市民郭文帅,偷偷劫持到吉林女子监狱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郭文帅二零一一年九月被吉林省国保警察绑架,关进长春第三看守所。郭文帅绝食反迫害,每天高呼“法轮大法好!迫害大法天理不容!”,看守所警察给郭文帅戴上一个称“背背佳”的刑具、戴脚镣等折磨她。迫害三个月后,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人员口头说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一年十二月,长春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诬判。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大约四点,长春市中级法院让家属去接郭文帅,在途中,却把家属甩了,将郭文帅偷偷劫持到吉林(黑嘴子)女子监狱。郭文帅身体非常虚弱,被抬进去后送监狱内医院。监狱不让家属与郭文帅见面。郭文帅双目失明的母亲,经常去长春市委要人,常常被恶人抓起来送到看守所或别的地方,有一天警察还对郭文帅的母亲踢了两脚。
◆二零一三年枉判案例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姜涛、刘彦君、刘艳春于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三日被二道分局和顺街派出所警察绑架,被二道区法院非法判姜涛三年徒刑,刘彦君、刘艳春各两年。三人上诉后,长春市中级法院的法官郑伟,置三位律师的辩护于不顾,推说自己说了不算,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作出维持原冤判的裁定。
◆二零一四年枉判案例
长春朝阳区庞丽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监狱
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长春白菊路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居住在朝阳区建设街的法轮功学员庞丽,警察非法抄家时抢走电脑、打印机、庞丽和儿子的手机,她丈夫的集邮册和十几万元现金(后追要回七万五千元)。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庞丽被长春朝阳区法院秘密开庭,非法判七年刑期。庞丽全盘否定非法罗织的所谓罪名,上诉到长春中级法院,被非法维持原冤判,二零一四年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
四月四日,非法维持原枉判,李伟在吉林监狱被迫害,家属申诉
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长春法轮功学员李伟在去长春市百老汇上班的途中,被长春市公安局国保高军、潘高峰等多个警察绑架,被刑讯逼供,并被抢走家中大法书籍四十多本、打印纸一打、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经营的大量电脑配件、光盘盒一箱、德国工具箱一个、现金两万元左右(给父亲看病的钱,后来勉强要回一万六千三百五十元)等私人财物。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日,李伟被经开法院非法秘密开庭,冤判五年。李伟不服,提出上诉。李伟要求指纹比对证据并要求家属再次请律师介入。长春市中级法院法官郑伟于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四日接了律师手续且让其阅卷。之后律师根据事实与证据材料作出无罪辩护并递交辩护词,要求公开开庭。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四日,郑伟拒收外地律师手续,并说:只有做有罪辩护才能让律师介入,而且律师的辩护得由他看过可不可以辩护。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长春中院非法维持原冤判,李伟被送到吉林监狱,一直被残酷迫害。四十七岁的李伟消瘦憔悴,牙齿已掉十颗,仍被强制坐板。家属向吉林省高级法院申诉。
四月九日,律师递交上诉手续遭推诿,刘伟等八人被非法维持原冤判
二零一二年十月到十一月间,刘伟等八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下午一点多被非法开庭,后冤判刘伟十二年、张国珍十年、杨洪彪九年、常宝军八年、王亚娟八年、修继学七年六个月、苏秀福七年、杨维娟七年重刑。随后家属聘请的多名律师相继到长春中院要求阅卷,多次遭到拒绝。二零一四年的四月九日,长春市中级法院对刘伟等人进行二审,非法维持原冤判。
六月六日,对法轮功学员付贵华不开庭,直接维持原枉判
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长春市公安局、农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唐克、吕明选等人伙同烧锅镇派出所警察未出示任何证件,用榔头砸开防盗门,闯入付贵华家,绑架付贵华、友人孙艳霞、女儿于健萍,并抢劫财物。
第三天,双方家属十余人去看望家人,遭唐克、古城派出所等人暴力绑架,几乎均被酷刑折磨。双方家属控告酷刑凶手遭报复,被非法拘留,其中年仅四十多岁的刘桂红回家后身体每况愈下,几个月后含冤离世。
付贵华和孙艳霞被国保警察八次构陷“起诉”,八次被长春市中级法院以“补充侦查”打回来。孙艳霞被酷刑折磨出多种疾病,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命危时被“取保候审”,付贵华则被冤判三年。
付贵华上诉后,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二庭办案人郑伟仍旧不接外地律师手续,不见律师。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对付贵华也是“不开庭,直接维持原枉判”。家人、律师都丝毫不知情。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二日,付贵华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遭超长时间洗脑、体罚折磨,短短一个多月内就检查出肝炎,且体型严重佝偻,身高缩短十公分,双腿、双脚严重浮肿。
付贵华曾多种疾病缠身,如:神经衰弱、肝硬化、心脏病、哮喘、肺炎、肾炎、糖尿病、风湿性关节炎、低血压、坐骨神经痛及妇科病等,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使自己身心健康,却无辜被冤判入狱。
九月二日,对长春市张艳梅维持一审的非法判决,家人提起申诉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张艳梅于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三日被长春市国保大队非法抓捕羁押,并被长春市二道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张艳梅提出上诉,长春市中级法院副庭长郑伟依然不允许律师介入辩护,不公开审理,于九月二日宣布维持一审的非法判决,并于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二日把张艳梅转入吉林省女子监狱,遭严管迫害。
张艳梅拒绝转化,身体被迫害得非常严重,心律严重失常,心脏早搏和房颤加重,喘气都很费力。后张艳梅被女子监狱两次送到吉林省医院、一次新康医院治疗。但监狱以各种理由不给办理保外就医和减刑。
二零一六年六月,在张艳梅的要求下,她家人在咨询中法申诉立案的相关事情后,为张艳梅提起申诉,并递交相关手续。张艳梅申诉一案定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上午进行问讯,结果未知。
十二月,杨惠丽、于英杰、王亚娟被秘密判刑
长春市朝阳区法轮功学员杨惠丽、于英杰,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初遭绑架,二零一三年初聘请北京律师后,家人和律师们排除法院相关人员们的多次刁难、说谎、躲避和干扰,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初联名上告。十一月底,法院为阻止律师们正义辩护,偷偷冤判杨惠丽三年半,于英杰三年两个月,王亚娟八年。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律师前往长春市中级法院,就王亚娟、于英杰被冤判一案上诉。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王亚娟的家人陪伴律师找到中院办案法官郑伟,要求正常阅卷遭拒。郑伟电话告知律师:以后你就不要来了,我们吉林这个地方是不允许外地律师为法轮功案件作辩护的。上次接了你们律师手续,允许你们邮寄辩护词,差点受到处分。律师问:是哪个部门下达的文件?并说要对此事提出控告!郑伟回答说:你去问司法厅,他们同意辩护,我就同意。下午,律师找到省司法厅律政处李处长,就吉林省长春市各级法院非法阻止律师为法轮功案件做辩护人一事,提出质疑。省司法厅律政处李处长说:没有下达不允许外地律师为法轮功辩护这样的文件。律师就律师职责和法律规定向李处长做了质询。李处长称:律师为法轮功做有罪辩护应该是允许的(修炼法轮功合法,当然是无罪辩护),但吉林省律师因为受这方面条件的制约和严格限制,所以就没有人接办。
已知王亚娟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五年枉判案例
吉林德惠市法轮功学员刘芳遭诬判七年
德惠市法轮功学员刘芳,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被绑架,曾绝食抵制迫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被德惠市“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系统公、检、法对刘芳非法判刑七年。在看守所历经二十个月的非法关押,刘芳于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三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家人到监狱看望刘芳,见她脸部浮肿,精神萎靡不振,睁不开眼睛,家人断定刘芳正在遭遇迫害。长春市中级法院第二十四厅在家人提出申诉的情况下,才在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上午草草开庭,走过场一般。
◆二零一六年枉判案例
三月一日,对长春孙秀英、王鹏、王恩国维持非法判刑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长春市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孙秀英、王鹏、王恩国(原长春市一汽职工),被长春市绿园区法院非法审判,王鹏、王恩国被非法判六年,王鹏、王恩国上诉至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二庭。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长春市中级法院罔顾事实,非法维持冤判。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九日,王恩国被送四平石岭子监狱酷刑迫害,被狱警按倒在地,用电棍电。七月底到八月八日间,在接见室二楼,天天被毒打迫害到半夜,殴打致失去活动能力,去厕所必须人扶着,牙齿不能咬东西。和王恩国一起被送到吉林省四平石岭监狱的五位法轮功学员有王鹏、姜一舟、孙秀英等。
五月十五日,榆树市刘淑艳上诉被非法维持原判,遭冤狱迫害离世
长春榆树市刘淑艳,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获得身心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刘淑艳曾遭恶党多次迫害,给家人和自己的身心都造成严重伤害和摧残。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榆树市刑事侦查大队闫国辉和管瑞川,去山东孤岛,将长期流离在外、年近六旬的刘淑艳绑架回榆树市,榆树法院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宣判刘淑艳三年徒刑。刘淑艳不服非法判决,提出上诉。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五日,长春中级检察院、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刘淑艳于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被劫持到吉林女子监狱,遭强制“转化”迫害,不到一年时间,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淑艳,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晚含冤离世。
七月二十六日,对付燕飞非法维持原冤判
付燕飞,女,四十二岁,家住二道区八道街小学附近。她原是华北石油教育学院(今渤海石油学院)教师。因儿子二岁时被发现患有自闭症(不交流、不说话)、特别多动,必须有人随时陪护,付燕飞辞去工作,多年来一直悉心照顾孩子。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四日,包括付燕飞在内的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长春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二道区法院对付燕飞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宣判后,赵俊峰询问付燕飞是否上诉,付燕飞表示不是上诉,而是要当庭反诉。赵俊峰不予理睬,还表示对付燕飞家中患有自闭症的八岁孩子的情况不予采纳(此前,赵俊峰多次对付燕飞家属及律师表示,会充分考虑付燕飞家中的特殊情况,其实是欺骗家属和律师)。
付燕飞上诉至长春市中级法院后,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中级法院法官何福秘密宣判维持原冤判。二审既没有开庭审理,也没有通知付燕飞的辩护律师及家属,何福称“这是上面的决定”。
二零一六年八月初,付燕飞已经被非法关押至吉林省女子监狱,因拒绝“转化”,遭“严管”迫害,多次遭戴手铐、体罚、关小黑屋等手段迫害。
◆二零一七年枉判案例
长春市中级法院阻挠外地律师辩护,怀胎七月的女儿为亲人辩护受阻
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长春市孙永及女儿孙光谱、王永青、张文福、张文秀等法轮功学员遭绑架。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被法院秘密开庭宣判:孙永被诬判七年;王永青被诬判五年,处罚金四万元;张文福被诬判三年,处罚金五千元;张文秀被诬判一年半。他们不服非法判决,上诉到长春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律师到长春市中级法院准备递交律师手续。律师与负责王永青案子的李冬鹤法官通了电话,得知律师是来自天津的,李冬鹤声称,“我们有规定,不接待外地律师。”律师问是什么规定,李冬鹤辩称不能说。
二月二十四日,中级法院在没开庭、没通知辩护人和家属的情况下,做出对王永青维持原判的非法判决。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上午,因长春市中级法院不肯接外地律师手续,怀身孕七个月的张文福女儿无奈,只能申请作父亲的辩护人。她忍着身孕不适症状,找到李东鹤递交关于“张文福修炼法轮功无罪”的辩护词,希望公正处理此事。但中院仍不敢让家属正常阅卷,致使张文福被冤判的情况不能合法、公正的展示出来。
张文福在修炼法轮功以前脾气暴躁,沾火就着,经常在社会上打架斗殴,甚至连派出所所长都打过。家里人天天为他提心吊胆,生怕他惹出什么乱子。一九九五年,他发生意外摔断了腿,左股骨粉碎性骨折,医生说他得终身拄拐,要是感染发炎了,还得高位截肢。一九九六年初,张文福修炼了法轮功,仅半年时间,他就甩掉了双拐。更让人惊奇的是,他的坏脾气没有了,并处处要求自己做好人,孝敬父母,凡事为他人着想。四邻和亲友看到他翻天覆地的变化都赞叹不已!张文福被非法抓捕之前,还曾在建筑工地舍身救助了从高空中坠落的老板娘,并奇迹般的生还。
就是这样一个被法轮大法改变后的好人,却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
八月,张铭刻上诉,长春中级法院法官拒见律师被控告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长春市宽城区法院法官董屹红,偷偷对法轮功学员张铭刻非法判刑。张铭刻上诉至长春中级法院,上诉卷宗已到中级法院,办案法官是邵坤。
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张铭刻的辩护律师来到长春市中级法院,提交律师手续并要求阅卷。联系法官邵坤时,邵坤却不接见律师。律师已向长春市检察院控告邵坤的违法行为。
十一月,法轮功学员方红上诉中被劫持到监狱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长春市法轮功学员方红、王辉,被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法院非法开庭。在十分钟内,法官对他们非法宣判,庭审草草收场。方红被非法判四年半,罚金一万元人民币;王辉(王晓辉)被非法判一年半,罚款五千元人民币。二人均已上诉。但家属去中院查案子是否到中院?法院说案子没到。十一月六日又去,还说案子没到。可是在十三日,监狱给方红儿子打电话,说他妈已被送到兰家监狱。
德惠市崔涛等十人遭非法判刑,上诉一再被刁难,被非法维持原诬判
德惠市崔涛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德惠市法院一审枉判一至七年不等,被非法关押超过一年,杨金凤已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回家,其余九名法轮功学员依法上诉到长春市中级法院。二审进入到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二庭。二审法庭以石泉为庭长,法官何福为主审法官。
崔涛聘请北京执业律师李静林为自己的辩护人。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律师到长春市中级法院递交辩护手续,石泉与何福故意刁难,拒收律师合法手续。律师就审判长石泉的违法行为向长春市检察院提告。
九月十二日至十五日,崔涛儿子崔占磊坚持提交父亲的请求,石泉命何福推托周旋,仍拒收崔涛的文件。
崔占磊针对二人的违法行为,向长春市中级法院、长春市检察院、吉林省高级法院、吉林省检察院相关信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了书面控告。
同案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郝杰,聘请石家庄执业律师刘广安为自己二审辩护律师。九月二十六日,律师到长春市中级法院递交律师手续,石泉派工作人员出面,以到司法局办手续为由,拒收律师辩护手续。
石泉多次故意违法,阻挠刁难法轮功学员、家属和律师。律师针对石泉的违法行为,到长春市人大和市政府、司法局、市委纪检和监察部门,进行了上访举报。法官何福粗暴凶狠的威胁李静林律师,高声问“控告是不是你写的?”律师直率的回答“是!”何福遂手指律师蛮横的威胁说,“你等着!”
九月十三日,家属再度向刑二庭提交崔涛的书面文件,再度遭何福的推托。
十一月八日下午三时后,家属陆续接到电话通知,称九日上午九时开庭。此时已没剩多少时间通知辩护律师到场。李静林律师正在南京办理其它案件,无法赶到。刘广安律师匆忙到场,被何福再次拒绝辩护手续。
十一月九日十点三十五分左右,德惠市崔涛等十名法轮功学员上诉案开庭,辩护席上有崔涛申请的亲属辩护人崔占磊就座。审判长石泉未到庭,代理审判员何福宣读裁定书,非法维持一审原冤判。在裁定书上签字的除石泉、何福以外,还有代理审判员万明元、书记员赵悦。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崔涛等十位法轮功学员已从看守所被转押到监狱。
十一月,劫匪勒索不成反诬陷好人,长春中院张德友罔顾民意枉判孙景和遭报
长春市九台区上河湾镇石羊村村民孙景和,修炼法轮大法,诚实善良。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孙景和开车路过塔木镇,遭遇四名歹徒持刀抢劫勒索,四人暴力殴打并勒索钱财未果,转而恶告孙景和求赏。九台区法院刑事二庭罔顾事实,一审非法判孙景和五年半刑期,并处罚金一万元,而持刀抢劫的歹徒却逍遥法外。
孙景和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在当地有口皆碑,四百多村民签名按手印支持释放好人孙景和。
张德友害人终害己,冤判孙景和一个月后即于十二月二十日被宣布落马,包括财新网、中新网等中共媒体都同时报道了张德友因严重违纪被调查的消息。善恶必报,毫厘不爽。
长春市中级法院阻止法轮功家属交辩护词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消息,法轮功学员裴淑梅,被长春市二道区法院赵俊峰在不许律师阅卷、辩护、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枉判二年。裴淑梅上诉到长春市中级法院。中院一直以来不接律师手续,不让律师阅卷、辩护。裴淑梅只得委托家属作辩护人,递交修炼法轮功不违法的辩护词,法官何福却找各种借口,推脱责任,使裴淑梅合理、合法的个人权益不能得以实现。
第三部份 苍天示警 迫害好人遭恶报
这场对法轮功的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善恶有报是亘古不变的天理,以二零一五年为例,被中共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为八百七十八人,公检法包括政法委、“六一零”人员遭恶报者为七百零九人。吉林省及长春市也有众多遭报者,有些人还未遭到报应,切莫狂妄,那是上天在给你重新做好的机会。机缘可是稍纵即逝,就看你能否珍惜和把握这个机会了。篇幅所限,下面仅列举部份恶报案例以示警醒:
▼洪虎(外号红胡子),原吉林省省长,系原中共恶党中央军委副主席洪学智(外号洪麻子)的长子,其两个弟弟一个叫洪豹,一个叫洪狮。洪虎自到吉林省上任以来,其弟弟洪狮也被他带来搜刮民脂民膏,对吉林省人民实行三光政策——搂光、吃光、卖光,其任上吉林省人民生活水平列全国倒数第三。
一九九九年以来,他与吉林省省委书记王云坤沆瀣一气,对吉林省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酷的迫害,犯下了滔天罪行。二零零五年初,中纪委专案组就已掌握了洪虎的犯罪证据,由于王云坤和洪学智的庇护,并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但内部争斗激烈。中纪委专案组又不甘心,于是在掌握大量证据的情况下,将洪狮密捕,在审讯过程中,洪狮眼看大势已去,为了保全洪虎,便撞墙自杀,后经抢救成了植物人。专案组看出了人命,便对洪虎一案草草收场,后上报将洪虎革职了事。而洪虎的二弟洪豹(原天津军区副司令员)患了精神病也回家。至此,洪氏家族的三条“兽”(虎、豹、狮)都落了个可耻的下场。
▼田中林,原长春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双手沾满了法轮功学员鲜血,从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四年其在任期间,可以说是坏事做绝(明慧网曾多次曝光其恶行),而且是报应连连,先是他的两个弟弟和一个侄子被汽车撞死,接着他的老婆患鼻咽癌,生不如死,再接着他的父母在不到一年内相继去世,随后他的妹妹田英(四十岁左右,现任长春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六一零”中队长,参与迫害法轮功)多次开车肇事,造成颈椎等处骨折。紧接着田中林被吉林省纪委和中纪委多次“双规”,后调离长春市公安局到吉林省政法委任一虚职副书记至今,因多病从不上班。
▼谷兆健,男,四十九周岁,原长春市公安局宣传处副处长,兼邪党长春电视台“金盾银屏”节目制片人(注:此栏目由长春市公安局和长春市电视台合办),现任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副政委。多次带领手下非法给法轮功学员录像,丑化大法李洪志先生和弟子,并多次在电视台播放,造成极坏影响。例如原长春法轮功总站负责人的所谓“揭批”录像,以及一些法轮功学员在高压下违心写“揭批”文章,理智不清被“转化”、侮辱李洪志先生的录像等,很多都是出自于其手。这其间法轮功学员一直给他讲真相,他就是不听。
由于他一意孤行,作恶多端,出卖良心,导致全家遭报。他六岁的独生女儿患上糖尿病,他本人和老婆都疾病缠身,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多种疾病。二零零八年一月份,谷兆健被医院诊断出甲状腺恶性肿瘤,怕长春法轮功学员曝光,到医院偷偷做了手术。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晚谷兆健心脏病发作,死在办公室内。
▼曲万臣,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该恶徒是公安局二把手,主抓迫害法轮功,二零零四年就遭到恶报,得了股骨头坏死症,明慧已曝过光。后来,据内部人士说,曲万臣患上喉癌,基本不能工作,将被调离公安局。
▼赵俊峰,长春市二道区法院刑庭副庭长,专门负责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了解法轮功真相,在处理法轮功学员付燕飞、顾宏伟被构陷的案件中,却依然对他们非法判刑。据知情者说,赵俊峰在第一次非法开庭审判付燕飞后,很快就得病打吊瓶。在第二次非法开庭判决后,第二天,就因病住院了。
▼孙万胜,原长春市中级法院院长,为了个人私欲,卖力跟随江氏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长春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孙万胜亲自审批的。此人因受贿被双规,遭到报应。
▼王海琦:珲春市法院院长,受贿即将判刑。王海琦是从原珲春市政法委书记身份来到法院任院长的,在其任职期间,为了能升官发财,积极配合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使当地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二零零七年,王海琦因受贿近百万元,被逮捕并已公诉到延边州中级法院,择日对其进行审判。
▼方云海:五十多岁,榆树市法院副院长,株连亲人死亡。在迫害初期,在榆树“六一零”任职,几次在电视上诬蔑法轮功,毒害众生。在任副院长期间,榆树法院多次冤判法轮功学员,其中经方云海负责的至少有两起。二零一零年过大年,方云海的儿子方明和朋友去广西旅游,因吸毒过量在正月初九那天死于南宁一个旅店。对外说是心脏病发作死亡,年仅三十一岁。
▼佟华:敦化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本人因受贿被捕。近年来,佟华参与谋划、非法审判了多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因受贿被逮捕。
▼董训喜:五十多岁,德惠市法院刑事庭副庭长。本人腿上长包,不治而亡。曾多次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左右,遭报突患重症,腿上长包,后来去长春和北京医院医治,不治而亡。
▼刘学军:白城市洮北区法院院长。本人受贿被逮捕。任职期间,涉嫌对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审判,包括对法轮功学员戚凤敏和贾桂荣的诬判。二零一五年一月,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法院院长刘学军遭恶报,以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七日,吉林市龙潭区法院欲对龙潭区七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马占芳非法开庭,已组织了审判庭成员。不料,就在开庭的前一天,审判长出了车祸,摔断了腿,把案子交给了姓汤的法官。汤姓法官知道是报应,略有所悟,取消了庭审。
另两个比较典型的恶报案例是:
第一个枉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陈援朝死于肺癌
陈援朝,原海南省海口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在全国首例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中,他担任审判长,非法判决四名法轮功学员二至十二年徒刑。陈因此获得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和最高法院的赏识,海口中院刑一庭被记集体二等功,陈援朝被记个人二等功。然而,恶有恶报。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刚满五十一岁的陈援朝被确诊为肺癌,次年九月二日,在万箭穿心般的痛苦煎熬中离世。
河北省赞皇县纪检委滑海英儿子暴死后附体劝诫
原河北省赞皇县纪检委滑海英是“六一零”负责人,所以县里的不少法轮功学员被他抓过,送去劳教,为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他指使狱卒打法轮功学员,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死。2002年2月10日,滑海英的长子滑恒外出骑摩托车被撞死,滑恒的三姑闻讯赶到他家,一进门就被滑恒附体,借他三姑的嘴对其父滑海英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所犯罪行痛述不已。见其父倔强木讷,又拽住滑海英的脖领反复大声说:“爸爸你以后不要干涉法轮功”滑海英大惊失色。此事在家族中引起强烈震撼。故去之人借人体还魂,必是真言相告。事后滑海英果真不再参与迫害。此事被明慧网披露后,河北省内高官又惊又怕,派专人前去调查真伪,扬言要弄个水落石出。他们找到当事人滑海英,滑海英顶着巨大压力,将事实全盘托出,最后还提出辞职不干了;派出调查真伪的省内高官又到当地百姓中明察暗访,所说都与明慧网报道的一致。前来调查的官员被真真切切的实情所震动。回去如实汇报,河北省内凡是了解此事的官员大为震惊,纷纷找借口不再参与迫害法轮功,当事人滑海英被调到了赞皇县卫生局任职。
古人云:“祸福无门,惟人自招;善恶有报,如影随形。”佛法是慈悲的,但威严同在。上述人员遭致的恶报,是不听法轮功学员苦口婆心的良言相劝,为了个人私利,一味作恶的必然结果,令人惋惜。无论以任何方式迫害法轮佛法信仰者都是犯罪,会受到追诉与天惩。
现在的“错案终身追究制”、“责任倒查制”,也宣告“执行上级命令”不是逃脱制裁的借口。迫害法轮功的人将来会如纳粹战犯一样,无论躲到哪里都将被终身追责。路透社二零一七年八月初报导,现年九十六岁的德国前纳粹党员格勒宁(Oskar Gr?ning),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被终审维持原判四年徒刑。他只是奥斯维辛这个杀人机器中无足轻重的一员,但是他协助从被害者身上收集财物。因此被控从经济上帮助了纳粹,并支持了该政权系统的杀戮。
近几年,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高官,被以打老虎的名义纷纷拿下。抓捕李东生时,公布的第一个头衔就是“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就是告诉人们,六一零也不是保护伞,六一零连自己头头都保护不了了。实际上这也是天惩恶人。
在中共江泽民集团的谎言欺骗和严密封锁中,真相已经打开了善良的公检法人员的心灵。现在很多人都在用良知做出选择。据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至六月报道统计,中国大陆二十一个省、直辖市被非法关押并即将走入或已经走入非法司法程序的法轮功学员无罪获释及退卷案件中,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中级法院,都有阻止或终止迫害程序的案例,使五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获释,另有九十七人被退卷。
在此提醒长春市中级法院人员,你们不要幻想将来“上级”会站出来,替你们承担罪责,中共官员也从没有上级为下级顶罪的。枉法判决会给法轮功学员及家人带来怎样的痛苦,给社会带来怎样的伤害,你们非常清楚。任何一次开庭,都是你们自己选择正义良知还是面对历史审判的抉择。不要再枉判好人,把自己引向绝路。
希望长春市中级法院人员能为自己生命的永远着想,拿出勇气,秉承道德、法律与良知,善待法轮功学员,也是为自己和家人选择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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