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北京昌平区现年五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王亮清博士在工作单位上班时,被领导请过去“谈谈”,结果被昌平南口派出所警察绑架,被构陷到昌平区法院,被非法判刑二年,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
王亮清 |
九月四日,王亮清的家属接到律师的电话,说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家属感到不理解,怎么回事呀?怎么现在没见办案单位重新调查就判了呢?
北京市昌平区法院非法对王亮清判决后,王亮清提起上诉,然后家属请了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同时家属也及时与北京市第一中院主办法官进行了沟通,家属希望中院改判或无罪释放王亮清。中院办案法官向家属表示:只要王亮清把“真相币”的事说清楚,就将案卷退回办案单位重审,就可能无罪释放。“真相币”就是写有真相短语的人民币。
家属得到这一信息后,申请了“家属辩护人”的资格,并与律师联合劝说王亮清把真相币的来源说清楚(其实真相币是一亲属在去年去世前做好的),王亮清在亲情的压力下说出了真相币的情况。这样家属就信心满满的了,以为王亮清很快就会回家来了。
家属对现在公检法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不清楚。有人告诉她:一般来说,上诉只是走一个过场,中院都是维持原判的多,不要太相信法官,不要被表面的伪善所蒙蔽。可家属不相信,还把这个中院办案法官当成能帮助自己的好人了。
现在家属才知道:自己是被中院办案法官欺骗了,他们根本就没打算过要把案卷退回办案单位重审,只是通过这种手段把真相币的事弄清楚。据了解,家属不服中院判决,打算向有关部门申诉。
王亮清,一九八九年毕业于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获硕士学位;毕业后在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七零三研究所工作。王亮清于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炼功没多久,头顶上的一大块秃顶长出了新头发,记忆力好转,思维变得敏捷,曾在一年内发表了四篇学科论文。一九九九年七月自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以来,王亮清多次受到迫害,二零零零年被劫持到团河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被强制洗脑、奴工等,受尽屈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王亮清被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非法开除,做了一段临时工,然后考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攻读博士,之后应聘到“三一集团重机研究院”,工作兢兢业业,曾主持、参与过多项国家重点项目技术工作,为项目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和成果做出了贡献。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三日,王亮清在北京昌平区“三一集团重机研究院”上班,被单位领导请过去“谈谈”时,被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及南口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关押在昌平看守所。三十天后,昌平区“610”与昌平区公安分局编造构陷王亮清的“黑材料”,送到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日左右,昌平区“610”与昌平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编造构陷王亮清的“材料”,因证据不足,案卷被第一次退回公安。四月二十日左右,又因国保警察编造构陷王亮清的“材料”证据不足,案卷第二次被退回公安。二零一八年六月,昌平区检察院在没有任何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将王亮清构陷到昌平区法院。期间,王亮清家属与律师三月三十日与四月二十日向责任检察官王雪鹏递交了《对王亮清免予起诉的辩护意见》。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亮清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款二千元。王亮清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北京中级法院在维持冤判之前不忘再骗一把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无论以任何名义对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与老天爷的审判。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对法轮功的迫害使中国的法治建设出现了大倒退,依法治国不仅成为口号,甚至成了玩笑,中国之所以出现今天如此道德没落、天灾人祸之乱象,就是由于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所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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