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谘询期内,即 2002年12月24日前,你可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意见送交保安局:
地址:香港中环下亚厘毕道中区政府合署东座6楼保安局助理秘书长F2
传真:+852-2521-2848
2〕大家也可寻其他渠道表达各自对香港23条立法的意见,而且既使过了12月24日咨询期之后,仍可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反对声音。比如:您可将意见书提交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和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联席会议,让立法会议员知悉你的意见。
您可向香港其他政府部门表达您的意见:。
您还可让香港各知名商会知悉你的意见:
还可向您所在国之政府、外交部、亚洲商会、香港协会表达您的意见。
3) 网上联署:
全球反对23条立法联盟: http://againstarticle23.org
香港反对廿三条立法网上联署: http://againstarticle23.org/jo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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