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细读香港大律师工会对实施基本法第23条提案的谘询文件所做的回应和提出的各项疑虑及批判,大多数人一定会同意政府的立法提案将会为香港的法律制度造成前所未有的伤害,并且逐步地削弱公民权与自由。因此,全体市民应该像大律师工会那样,对提案的立法说 “不”。
容易造成不公正或是误判案例
我们无法在此列举香港大律师工会所提出的所有疑虑,但经由检视下列几个项目就能明白政府的立法提案有多么的骇人。比如,因为政府主张严处处煽动性刊物罪行,大律师工会相信像写日记或是将个人的想法写在纸上并留存下来,都有可能符合了拥有煽动性资料罪行的定义范围。
同时,大律师工会批评政府建议启用隐匿叛乱罪。工会认为新法草案有效地将呈报叛国事例订为普通百姓的义务,结果将导致因为愚昧、无知和信任问题而造成的犯罪行为,即使连那些在职业及道德约束下有义务保密的人都将难逃。事实上在一个现代化、开放和自由的社会,叛国的定义变得愈来愈复杂;对一个普通人而言也愈来愈难以判断什么是叛国。而政府却主张将上报叛国事例订为常人的义务,难道此举不会造成更多的混乱、不安和不公正的案例吗?
更令人震惊的是政府提议赋予政府官员及检察官更多的权力,却不增加用来保障市民权及自由的制衡或防范措施。
香港在开倒车
例如:政府提出的方案规定了煽动及窃取国家机密等罪行,但却没有纳入对公众利益的保障和明列于约翰尼斯堡原则中确保言论自由的准则,而结局是媒体与一般市民可能因为他们的报告及意见而被认定是犯罪。人民怎能接受这样不合理地扩张政府权限的草案?
香港大律师工会主席梁艾伦先生(Alan Leong)将第23条可能对法律制度所造成的影响形容成为“在冷水中烹煮青蛙”。他相信政府的提案会在不知不觉中将法律制度领到绝路上,直至他们发现为时已晚。梁先生说得太客气了,第23条法案实际上是一剂慢性毒药,它会腐化市民自由及权利的各个层面,并且会导致香港逐步地丧失其原有的活力,而最终变为其前身的一个翻版。
2002年12月17日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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