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女王就香港第23条立法问题回信给欧洲法轮功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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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2年12月19日,女王阁下让她的私人秘书代她就有关香港第23条立法给法轮功之友的来信如下:

女王阁下让她的私人秘书代她就有关香港第23条立法的来信如下:关于下面的回信是以她的名义寄给你的。

亲爱的迪先生:

关于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

11月1日我代表外交部秘书就您10月8日关于香港基本法的第23条立法一事的来信给您回了信。现在,女王阁下要求我代她给您回您10月8日给她的信。目前局势有些发展。同时我对我未能早日回信向您道歉。

我们仍在继续密切关注香港的发展动向,如外交部长贝尔.拉米尔11月18日的声明中讲到这是自香港回归之后最令人敏感的一项立法,因而我们支持香港特区目前进行广泛的民意测验。拉米尔先生还说,作为香港的中共联合声明的合签者,我们有责任确保联合声明中人权与自由得到保证。任何新的立法都必须 符合这些人权与自由,并保证香港的自主权。

我们的驻香港总督11月18日也发表了声明,表明了我应对第23条立法密切的关注。我随信附上一份给你。

我们特别提出了第23条立法中讲到的组织,意指法轮功组织。我们也注意到香港司法秘书曾说过这一立法不是针对某一组织,如法轮功。

外交秘书长和外交部长拉米尔先生在11月19日会见了在英访问的香港民主党主席MARTIES LEE先生。李先生简述了他对第23条立法的担忧。外交秘书和外交部长向他保证这是英国政府的当务之急。拉米尔先生在11月25日香港财务秘书长ANTHONY LEUNG访伦敦期间向他表明了英政府的观点和关注。

我们会继续关注香港的发展动向。

您忠实的

中国香港部
恩.贝尔

200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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