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包括北京画家许那在内的十一位法轮功学员因发北京的疫情照片给网络媒体,遭中共当局非法拘捕、关押构陷一年多。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北京东城区法院对他们非法开庭。五位维权律师,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为许那等十一位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法庭外如临大敌 严防死守
从十五日清晨开始,东城区法院附近几乎进入半戒严状态,警车、警察非常多,尤其在律师和囚车出入的法院后门周围,警戒森严,一片肃杀。
有很多戴红袖箍的“革命群众”,在街上执勤,便衣就更数不清了。有过路的人被拦截,被盘问、查身份证。据说,当天有的公交车都改线了,改为不经过敏感地区而绕道行使。
法院以疫情为借口,禁止家属旁听。在北京多地,这十一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友在同一时间被堵在家中,不许出门。
许那指定的辩护人谢燕益律师表示,十四日中午,他就被国保叫去喝茶。而当天半夜之后,他们整个家庭都被当局看管起来、全天候上岗。
有位家属当天上午想在法院门口等消息,被执勤人员发现后,把他带到当地派出所,一度非法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
在山东德州,从十五日凌晨两点开始,李宗泽的父亲就被监控起来……
十几个修炼“真、善、忍”的人,何至于就让一个泱泱大国武装到牙齿,大动干戈呢?
政法委、司法局、检察院头头亲自坐镇 法庭不许当事人讲话
据说,十五日当天,北京市政法委、北京市司法局、检察院来了很多人,包括东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等,坐在楼上所谓“旁听”。
有律师反映,“当天也有其他案子开庭,但都得给这个案子让道,让这个案子的律师先进去。”显示当局对这个案子高度紧张和重视。
“这次安检特别严格,我觉得比在机场还要严格。我的玻璃杯,空的玻璃杯不让带,电脑不让带。”一位律师说。
“裤腰带都解开了,让律师解开腰带这是头一回呀!”七十多岁的老律师,也是头一次遇到这个情况。
上午是法庭调查阶段,每个法轮功学员当事人被单独一个个带进来。他们全被强迫穿着防护服,戴着护目镜、口罩,基本上认不出谁是谁,只能靠听声音辨认。他们中的一位对律师说,她问了同监室的人,“别的人出来开庭,都没有像我们这样,为什么要对我们这样?”
下午进入质证、辩论阶段。应该是,对公诉人的发言和提供的证据,当事人和律师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
可是,在辩论阶段,法官基本没让律师们展开,故意不停的打断律师的发言。律师尽量把写好的辩护意见读完,并向法庭声明,这样挑着读,不能完整表达自己的意思,但法官不予理会,仍然不断的打断,不断的打断。
到了许那等法轮功学员自辩的阶段,就基本不让他们说话了。许那、李宗泽、郑玉洁、李立鑫等人都想说自己为什么信仰法轮功,但法官不让他们说,那个法警故意把麦克风拿的距离他们特远。
郑玉洁说,她在里面被单独关押了二十八天,然后被人抓住头发打……她还没说完,法官(审判长)白崇伟就打断她说:“你想说什么?你就直说你的意见,你有没有罪?”
李宗泽自己写了一个很理性的发言,但法官说,这不应该在质证的时候说。而到了辩论阶段,法官还不允许他说。
检察官(公诉人)对有利于警方的陈述,不让对方提出质疑;而她举证的全是给这些法轮功学员定罪的所谓“证据”。有律师当时就觉得这是一种恶意操作,非常偏颇。
公诉人张莉表现得很恶,她给这些法轮功学员定罪的量刑建议很重。她无法解释为何说这些法轮功学员“破坏法律实施”,就罔顾法律和事实,扯到中共邪党造谣污蔑的所谓法轮功“自焚”、“残害人性”之说上去。有法轮功学员当场要戳穿“自焚”谎言,但是法庭不让其讲出真相,说什么,“你在法庭上还宣扬法轮功?”而只许公诉人大放厥词。
其实,这场庭审就是一场迫害真、善、忍信仰的流氓表演,政法委、检察院、司法局的好多“领导”在楼上督战,法官、检察官就是牵线木偶,只是在作秀给上级看,让领导满意。中共的法官、检察官根本不懂法律,或者把法律抛在一边,甘愿做政治傀儡。尤其在有关法轮功的案件上,中共完全不讲法律,判案都是由610非法机构在背后决定、操纵。所谓的“法治社会”、“法制建设”纯粹是欺世的谎言。
此次庭审中间发生了一件典型事例:这十一位法轮功学员穿的防护服是一次性的,脱了就得换一身新的,法庭就拖了很长时间不让他们上厕所,还说,“你们就忍着点吧”。最后有位律师站起来跟法官说,这样不行,这样强行推进庭审是不人道的,你必须要保障这些人的生理需求,这是人最起码的尊严。
在律师多次要求之后,审判长才说要请示一下这个事。请示了半天,上级批准调来一批防护服,才休庭三十分钟,解决了这十一个人上卫生间的问题。为了不让他们上厕所,法庭一直不给他们水喝,直到换完防护服,又有律师出面要求,才给他们喝了一点水。
也就是说,当事人上卫生间,法官都做不了主,还得向上级请示。法警信口胡诌,“他们都穿尿不湿了”,可是后来律师问郑艳美,她说,她们没有穿尿不湿。
法轮功学员抵制中共迫害
这十一位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都表现出了法轮功学员应有的正气。
给焦梦娇提供法律援助的不是维权律师,他发表的辩护意见对法轮功学员不利,甚至有侮辱性语言,焦梦娇就什么话都不想让他说了,当场阻止说,“你别说了。”
郑艳美一发表自辩意见时,就举起右手说,“大法弟子郑艳美要说说”。
法官说,审讯刘强的笔录上,有记录说“法轮功是×教”,立即被刘强揭穿:“我没有说法轮功是×教!”法官被驳斥的哑口无言。
正义律师的精彩辩护
在十一位当事人的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中,有五位是维权律师,他们表现出很强的正义感、勇气和专业素质,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为许那等十一位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
在质证阶段,一位律师宣读了《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对普世价值做了很好的阐述。
辩护律师指出,此次庭审的程序有多处违法,如,不立案就起诉。最初的罪名是“寻衅滋事”,后来改成触犯《刑法》第三百条。如果罪名变了,就要重新立案。作为检察院,如果发现不是原来的罪名,就应该退捕。
又如,在检察院阶段,不让律师阅卷,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律师的辩护权利,致使律师们在检察院不能提出有效的辩护。对这条有力的指控,检察官无可反驳。
还有律师提出,这次开庭没有送达传票。律师问这些法轮功学员,你们接没接到开庭通知?他们都说没有接到。没有通知就是违反法律程序,仅凭这一点,庭审就立不住脚。但是,尽管律师对此提出质疑,法庭却不给做记录。
律师说,法庭指控当事人有关于报道的行为,然而言论自由是受到《宪法》保护的,他们的行为不在法律指控的范围之内。
针对检察官重复中共国家的邪恶定义,污蔑大纪元网站是“×教境外敌对媒体”,有律师指出,大纪元网站是在海外合法注册的网站,它不只是有法轮功的内容,还有很多其他(客观公正)的新闻报道。
律师们还说,法轮功学员的炼功、交流心得体会等行为,这些也不被法律禁止。他们在一起讨论《小玉讲故事》等弘扬传统文化的节目怎么做,还有很多关于艺术、美术方面的探讨,这些行为何罪之有?
检察官解释为什么抓孟庆霞,“因为你以前判过刑,所以这次你有一点活动,参与交流了,就得抓你。”辩护律师说,你检察官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知道,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也没有宣传交流罪。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难道就因为对象不一样,国家法律的尺度就得改变吗?
有律师指出,这个公诉人没有法律依据、没有事实、没有证据来证明她的那些错误定罪,于是就把自己的想象当作事实来说。很多事情都是她自己想象出来的,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如,在这些法轮功学员家里抄出的法轮功书籍等等,那是他们自己学法修炼用的,检察官却说是“用于传播而持有”,这是明显的恶意构陷。
公诉人张莉在第一轮辩护的时候乍乍呼呼,说话咄咄逼人,不像公诉人在审理案件。到第二轮辩护的时候,不管是正义律师还是其他律师都在跟她讲法律,指出她不懂法、以及她在法律上的错误。
除了做无罪辩护的律师,辩护人当中也有做有罪或轻罪辩护的。经过这场庭审的较量,他们中有些人受到触动,内心发生着变化。
开庭前,司法局给一位女律师打电话施压,她就不敢来了。十五日当天刚刚新换了一个律师,他连卷都没来得及阅,来的时候连起诉书都没有,是休庭时跟别的律师要的起诉书。开完庭之后,他对一位做无罪辩护的律师说,“我在你的辩护意见上签名吧。”对方问:“你到底是做有罪辩护还是做无罪辩护?”他回答:“我以前不敢辩,现在你说是无罪,我也做无罪嘛。”
那位维权律师就对这个新来的律师说:“你看这个案子办的,虽然把很多孩子都关起来了,但对(中共)公检法来说是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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