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山东省日照市法轮功学员韩公英、杨洁9月17日被五莲县法院非法开庭,二人运用法律为自己作无罪辩护。面对杨洁的质问,庭长匆忙宣布休庭。五莲县法院10月13日非法判杨洁、韩公英一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韩公英(女,70岁左右)、杨洁(女,40岁左右)2020年4月9日在大集上讲真相救人,被日照市东港分局国保警察、泰安路派出所警察绑架至派出所,随后威逼韩的儿子、杨的丈夫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二人于当晚回家。
2021年4月,日照市东港分局国保警察非法延长取保候审,声称要移交检察院继续迫害。6月,杨洁、韩公英接到电话通知:已经被非法起诉到日照市五莲检察院。
2021年9月17日,五莲县法院非法开庭。杨洁当庭揭露办案警察刑讯逼供,他们追问谁打的?审判长说打人是不可能的,杨洁说出警察名字后,他们又说你现在说晚了,不要说了。审判长又蛮不讲理地问杨打了哪儿?为什么不上医院?当看到断断续续的播放韩公英的笔录过程的视频时,杨洁听到国保警察于京涛高声呵斥她的声音在视频上被录了下来,杨洁于是当庭指认出来,他们不得不说不用杨的笔录视频作为犯罪依据。杨洁控诉警察刑讯逼供,不承认所谓诬陷,被迫给抹掉了。
韩公英、杨洁的自我辩护,经常被法官无理打断。韩、杨二人运用法律为自己辩护没有犯罪,据理力争。他们把法轮功真相资料放在杨洁面前,杨说要求读一读小册子的内容,庭长说不可能让你读的。杨洁说那我不承认这是犯罪的证据。
到最后陈述阶段,杨洁刚说几句,庭长就打断她,说不用说别的,就说你有罪无罪。杨洁说运用刑法300条给我定罪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邪教的法律界定是什么,国务院和公安部公布的十四个邪教并没有法轮功。我们到底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破坏的步骤是什么,造成怎样的社会危害?庭长说早晚会给你拿出来的,然后匆忙宣布休庭。
9月28日杨洁被绑架至日照市看守所非法关押。10月13日的非法宣判时,杨洁是在看守所内通过视频连接到五莲县法院的开庭现场的。据称,由于韩公英曾经于2017年12月因罹患胃癌在日照市医院做过手术,法院对韩公英做出监外执行的决定。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试想一想:做好人遭迫害、讲真话遭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法院办公室:0633-5338001、0633-5338171
审判长:杨杰
审判员郑雷:0633-5338181、18706335696
法官助理刘国庆:0633-5338162、15263330750
陪审员:胡乃粉
公诉人(五莲检察院检察官):杨思思
五莲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吴兆强:0633-3011521、1780633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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