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人被山东科技大学剥夺养老金及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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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法轮功学员马俊亭和鹿克芹是山东科技大学退休职工,因修炼真善忍,被邪党公检法非法判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山东科技大学对两位老人做出无理“开除”决定,取消了她们的所有养老保险待遇(含统筹内养老保险待遇、改革性补贴、校内生活补贴等)和医疗保险待遇及校内各类福利待遇,使她们的生活陷入困境。

马俊亭,女,八十三岁,山东科技大学退休的高级工程师。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多次劫持到洗脑班和非法判刑四年迫害。

鹿克芹,女,七十二岁,山东科技大学退休高级工。因坚持修炼法轮功,曾被非法劳教一年(所外执行)和被冤判三年六个月。

一、信仰真善忍 马俊亭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八年六月七日上午十点,泰安市肥城市公安局的四个警察(三男一女)对马俊亭老人非法抄家,折腾到下午四时,把她家中所有的大法书及有关资料抢掠一空,甚至连墙上门上带有法轮大法文字、标识的粘贴都给撕了去。最后,给她办了一个所谓的“取保候审”,她拒绝签字,警察强迫她家人代签后离去。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肥城市检察院非法起诉马俊亭、鹿克芹等六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肥城市邪党法院对马俊亭诬判三年,缓刑四年,勒索罚款四万元。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九日,马俊亭因向世人赠送法轮功真相年历、小册子被构陷,遭泰山区公安分局国保、“610”人员非法抄家。

不法警察把构陷马俊亭的材料报给泰山区检察院后,泰山区检察院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非法起诉到泰山区法院。

二零二一年八月六日上午九点,泰山区法院对马俊亭非法开庭。并于九月二日下达非法判决书 ,撤销了肥城市法院(2019)鲁0983 刑初11号刑事判决书对她的缓刑;非法判处马俊亭二年,勒索罚款三万元,与原判三年刑期并罚,非法执行四年恶刑。

二、信仰真善忍 鹿克芹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八年六月四日午时,鹿克芹因送给亲戚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肥城市公安局警察入室绑架,关押到泰安市看守所。两天后,被家人保释回家。六月七日,被肥城市公安局非法“取保候审”。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鹿克芹被肥城市邪党法院冤判三年六个月,罚款三万元。

三、山东科技大学跟随邪党迫害退休职工

违法操作

山东科技大学,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召开第十八次校长办公会,依据所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第十八号令)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规[2017]11号)第十二条规定,对马俊亭、鹿克芹给予开除处分。并依据所谓《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9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人寿司函[2020]66号文件明确机关事业单位被追究违纪违法责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待遇的通知》取消了她们的所有养老金和福利待遇。并以所谓(山科[2021]36号)文件的形式做出了《关于对马俊亭、鹿克芹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相关事宜的处理决定》,具体如下:

“1、自2019年6月起,取消马俊亭所有养老保险待遇(含统筹内养老保险待遇、改革性补贴、校内生活补贴等,下同),取消医疗保险待遇及校内各类福利待遇。
(1)2022年1月起,停发统筹内养老金、医保待遇,同时停发校内发放的一切统筹外福利待遇等。
(2)追回2019年6月至2021年8月期间已发放的退休费待遇。
(3)追回自2021年9月至12月期间已发放所有养老保险、医保待遇。
2、自2019年6月起,取消鹿克芹所有养老保险待遇(含统筹内养老保险待遇、改革性补贴、校内生活补贴等,下同),取消医疗保险待遇及各类校内福利待遇。
(1)2022年1月起,停发统筹内养老金、医保待遇,同时停发校内发放的一切统筹外福利待遇等。
(2)追回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已发放所有养老保险、医保待遇。
3、以上两人刑满释放后,学校按月发放两人校内补贴(仅此一项)待遇,如发放的校内补贴标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山东科技大学人员违反《宪法》和相关法律

根据《宪法》第44条、第45条以及《劳动法》第73条、《社会保险法》第16条、国发[2015]2号文等法律法规,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只能由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行政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无权限制或剥夺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待遇。

众所周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源于两部份:一是企事业单位按期把职工所创造的剩余价值部份,为职工缴纳到社保局;二是职工把自己的少部份工资按期缴纳到社保局。学校和社保部门只是为职工保管并按时定额发放这笔资金,而没有权力扣发甚至取消这笔资金。

《社会保障法》、《社会基本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中,也没有规定 “退休人员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和不参与每年的养老金调整”。山东科技大学对马俊亭和鹿克芹的处理决定依据的所有文件与中国《宪法》框架下的《立法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上位法的法律条文是相抵触的、无效的,是违法的。因此,依据这些不合法的文件来扣发她们服刑期间的退休金、养老金,就属于违法行为。

养老金、退休金是职工多年剩余价值的积累,是自己多年投保所得,而不是政府的施舍与恩赐,更不是非法所得。养老金、退休金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机关、个人都无权剥夺、停发、少发。山东科技大学取消马俊亭、鹿克芹养老金、退休金的做法是属于超越职权的违法行为。因为中国没有一个部门有权力剥夺公民养老金――个人的合法财产。

查遍所有的法律法规,均没有对服刑人员要停发、退还养老金的规定,因为服刑人员没有被剥夺作为公民的权利,理当享有国家公民的一切待遇,而且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刑本身就是非法的、强加的迫害,更加不应该根据非法判刑的前提剥夺公民合法的收入。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颠倒了是非善恶,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地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抢劫、勒索钱财;甚至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给广大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希望山东科技大学校长、书记和第十八次校长办公会与会人员及相关社保部门的相关人员,在当今天灾人祸频频发生、瘟疫横行、大灾大难来临之时,明辨是非,不受中共邪灵操控,善待法轮功学员,得到神佛护佑,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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