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轮功学员傅晓莉出狱后频遭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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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广东省深圳市法轮功学员傅晓莉女士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在结束冤狱回家的路上,遭到三个自称是深圳执法者的阻挡。他们欲将傅女士带往别处问话,未得逞后,至今频频打电话骚扰傅家,要傅父带女儿去见他们“谈话”。

傅晓莉(傅晓丽)一九七四年生,硕士毕业,曾任职郑州大学商学院教师、外企财务总监。她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中,傅晓莉曾被绑架、非法关押,期间遭酷刑折磨;她还遭到被监视居住、被郑州大学开除公职、被北京一用人单位辞退、被迫离婚等各种迫害。颠簸辗转,傅晓莉来到深圳。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九日晚上,深圳南湖派出所警察李江河等人闯到傅晓莉的住处,以疫情期间查体温为由,骗开她家门,绑架傅晓莉,并抄走她的大法书籍、台式电脑、打印机、笔记本、手机、IPAD等等物品。据悉,此次绑架是出自深圳罗湖公安分局一姓于的副局长的指令。

南湖派出所警察将傅晓莉拉到罗湖看守所,该看守所以种种理由三次拒收;南湖派出所警察又将傅晓莉拉到深圳南山拘留所,该拘留所以疫情期间不收法轮功学员且资料不全为由再次拒收。南湖派出所连夜补充所谓资料,于次日再次将她劫持往南山拘留所。

随后的两年中,傅晓莉先后被非法囚禁的处所包括:深圳第四看守所、罗湖看守所、深圳第三看守所、盐田看守所、龙岗新看守所等。

二零二零年六月,深圳市盐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傅晓莉。同年十月二十八日,盐田区法院非法庭审傅晓莉,近一个小时的开庭,官派律师没有起作用,只是装样子走过场。傅晓莉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数次为自己做无罪辩护,但每次辩护都只说一两句话就被法官打断,法官声称:“法轮功的性质问题不属于本案要讨论的范围。”傅晓莉质疑:“性质问题是根本问题,决定着我是否犯罪,如果根本的问题不让讨论,谈论枝节有什么意义?”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盐田区法院对傅晓莉非法判刑两年,罚款三千元。她依法上诉,要求立即无罪释放,并归还其所有被南湖派出所扣押的物品,同时赔偿经济损失。但深圳中院二审维持非法原判。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盐田法院要求傅晓莉立即支付被罚没的三千元罚款,遭到拒绝后,强行从她的银行账户将此款项扣掉。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是傅晓莉结束两年冤狱日子。当天她在被家人接回家的路上,竟遭到自称是深圳执法的二男一女的阻挡,领头人名为周成(音),声称要将她带往别处问话等等。在她及家人的共同抵制下,他们没能得逞,她被家人带回家中。但随后,周成及其手下多次打电话骚扰傅父,要傅父带女儿去见他们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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