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北省邯郸市71岁的法轮功学员姬瑞岭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被肥乡区法院法官(审判长)柳延峰在复兴区法院非法开庭。姬瑞岭当庭说:我修炼“真、善、忍”是为了做好人,并没有给社会造成任何影响和损失;也没有给任何个人造成任何伤害,我没有犯罪。
两位律师参加了庭审,其中一位律师为姬瑞岭作了辩护。法官柳延峰仅仅给了家属两个旁听名额。经过关关严格安检审查,才准许姬瑞岭的妻子和一个儿子进去旁听。在律师与法院方一再交涉下也未能争取到一个旁听名额。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姬瑞岭家属接到律师电话通知:明天(即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肥乡区法院对姬瑞岭开庭。是肥乡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本案主审法官柳延峰对律师的电话通知,是律师转告的家人,法院方没有通知家属。
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律师、姬瑞岭家人一起到达了肥乡区法院所在地(还有其他法轮功学员开车去的)。律师给柳延峰通了电话:说我们已经到达区法院这了。结果柳延峰却突然地改口说:“开庭在邯郸市复兴区法院”。前往肥乡打算参与旁听的亲友都非常的不理解:这算什么法官呀?柳延峰明明知道姬瑞岭家就在邯郸市,为什么开始不明确告诉律师和家人已经变更的开庭地点,而偏偏等到人们到达肥乡法院后才告诉更改的地点呢?姬瑞岭妻子也都是七十多岁的人了,中共对她家的迫害,给她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身体已被折磨得非常的虚弱,经常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为什么还要在这样的情况下去摧残和折磨好人呢?
人们到达肥乡法院所在地后又返回邯郸,直到上午十点钟人们才到达邯郸市复兴区法院,十点多钟柳延峰主持开庭。
庭审开始,律师问当事人姬瑞岭,来这之前法院方有人通知你今天开庭吗?姬瑞岭回答:没有人通知我。
庭审中,主审法官以“当事人破坏法律实施罪”质问当事人姬瑞岭有没有质疑。姬瑞岭正念十足,慷慨直言对主审法官柳延峰提出的问题作了反驳:你提问题我不接受,我没有破坏什么法律的实施,我修炼“真、善、忍”是为了做好人,并没有给社会造成任何影响和损失;也没有给任何个人造成任何伤害,我没有犯罪。
十二点多钟庭审结束。审判长没有宣布庭审结果。
姬瑞岭一九五二年六月八日出生,退休人员,家住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逾二十三年的迫害中,他于二零一零年曾被邯郸市邯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八日,邯郸地区政法委和“610”统一谋划,出动警力,上门骚扰当地法轮功学员,至少九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他们是:姬瑞岭、刘艳涛、小崔、邢金红、邓秀英、邢景玉、邓军学、牛富国、砼姓学员,其中姬瑞岭、刘艳涛约于十月底、十一月初被构陷到肥乡区检察院。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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