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闫丽娟被绑架、非法判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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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长春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闫丽娟于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早晨被二道区东盛派出所入室绑架,原因是“取保候审”到期,她被检察院起诉,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家属请律师的手续还没办完,朝阳区法院就急切地暗箱操作,非法判她三年零六个月。

闫丽娟家住长春市二道区吉盛小区,她修炼之前,心脏不好,吃饭拿筷子手哆嗦,有时候筷子就掉在地上。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后,不知不觉的这些症状全都消失了。每年单位都检查一次身体,曾发现盆腔有囊肿,自从修炼以后,这些囊肿都不见了。她以前脾气急躁,修大法后,能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去做,做好人。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号下午四点左右,长春市二道区东站派出所多名警察到闫丽娟家将她绑架,并将她家中大法书籍数十本、师父法像、电脑等全部非法抄走(后将电脑硬盘卸下电脑归还),将闫丽娟送到苇子沟拘留所关押十天,于十一月三十号又送到第四看守所非法关押。检查身体不合格,看守所拒收,派出所让家属签字取保候审,十二月三日将她放回家。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早晨六点左右,长春市二道区东站派出所多名警察到闫丽娟家将她绑架到派出所,借口是去年取保候审已到期,被检察院起诉,被非法关押到第四看守所。十一月七日,又通知家属她被转押到苇子沟。办案民警袁鑫杰。

家属多次往办案单位打电话都没人接,一个多月后又一次打电话,办案人说案子在朝阳区检察院了,家属往检察院多次打电话没人接。

二零二三年二月份,家属往检察院打电话有人接说案子还没过来呢。过了两天,家属再打电话,检察院说起诉到法院了,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叫吕金明。

家属往法院打电话询问请外地律师能否会见,法院说有援助律师,家属说不要援助律师,我们自己请的外地律师。法院让家属给司法局打电话,家属给司法局打电话,司法局列出承诺书、报备表及其它十多项要求让律师填写。

家属请律师的过程中手续还没办完,朝阳区法院那边就急切地暗箱操作,背后非法开庭了。家属问为什么开庭没通知家属。法院竟然无耻地说:有公告你没看到那没办法。参与的法官叫王亚楠。

参与迫害的人员:
办案民警:袁鑫杰(男)
电话 :0431-84948597
检察官:吕金明(女)
电话:85887059
法官:王亚楠 (女)
电话 :0431-88559352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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