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夏玉兰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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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武汉武昌区法轮功学员夏玉兰过年期间在自家大门上贴了“法轮大法好”对联,被武昌区公检法构陷、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并以她以前讲真相的事情判处三个月,合并执行冤狱刑期一年九个月。

二零二零年,夏玉兰在街头向人讲真相,被武昌区梅苑派出所恶警劫持到市女子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后再绑架到“洗脑班”非法拘禁,强制学习、转化迫害数月。这回再因此事,她被武昌区邪党法院刑事庭庭长周宏钧非法冤判刑、处罚三个月。

在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二十多年里,夏玉兰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曾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抄家、判刑、强制洗脑等迫害,她曾被非法判刑两年十个月,被劫持到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迫害,她身体被迫害得非常虚弱。

二零二三年中国新年期间,夏玉兰在自家大门上喜帖“法轮大法好”对联以贺新春佳节,被其邻居“走亲访友”的亲戚打“110”举报到公安局。

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夏玉兰在家做家务,突然梅苑派出所警察伙同社区安保一帮歹徒非法强行闯入家中,翻箱倒柜、非法抄家,把夏玉兰的私人拥有的、合法的大法书籍抢劫一空!然后再将夏玉兰从家劫持而去……一月二十九日,她被武昌区邪党公安分局以“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予以所谓“监视居住”。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六日,武昌区邪党公安分局以涉嫌“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将夏玉兰构陷到武昌区邪党检察院。六月一日,夏玉兰被武汉市武昌区邪党检察院非法批捕,因她身体状况差未予收押迫害。六月十九日,夏玉兰接到武昌区邪党检察院非法“起诉书”鄂武昌检刑(2023)477号。

中共邪党公、检、法经过近一年的所谓“法律程序”,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上午,在武昌区法院非法庭审夏玉兰。武昌区检察院检察官龚雪、助理陈予兰以公诉人的身份,用“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构陷夏玉兰。武昌区法院刑事庭庭长周宏钧为审判长。夏玉兰当庭要求宣读自辩材料时,被审判长周宏钧阻止,法警将她的“自辩材料”交付审判长。当庭未判决。

二零二四年二月八日,夏玉兰接到武汉市武昌区邪党法院刑事判决书。武昌区邪党法院刑事庭庭长周宏钧以审判长的身份,法官助理邓萍萍、书记员徐桦;胡开康、孙艳萍则以陪审员等人,直接认同武昌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龚雪检察官、助理检察官陈予兰的非法构陷,共同参与构陷、诬判法轮功学员夏玉兰;实质上已构成枉法罪、滥用职权罪等职务犯罪。

人在做,天在看;善恶必报。迫害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罪大恶极,必将遭到清算和天谴!迫害法轮功的恶人,远如:薄熙来、周永康、苏荣、徐才厚(未审先死)、“610”头子李东生、王立军等中共高官锒铛入狱,近如武汉市硚口区政法委副书记李为、武汉市政法委副书记周滨等这些本省本地所中共邪党政法委、公检法司官员,遭清算和天谴!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更是上天在给当事人与旁观者回头的机会。

在此,奉劝武汉市所有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认清中共邪党卸磨杀驴的本性,立即悬崖勒马,停止迫害法轮功,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为自己与家人的生命未来负责。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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