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涞水县69岁夏洪民遭非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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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河北涞水县69岁的法轮功学员夏洪民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遭非法刑事拘留,现被非法关押在涞水县看守所。夏洪民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才结束一年半的冤狱。

另外,涞水县70岁的法轮功学员陈书义即将结束四年冤狱。

夏洪民遭绑架经过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上午七点三十分,一辆面包警车停在了夏洪民居住的小区楼下,一行五个警察,有穿警服的、有穿便服的,敲开了夏洪民家的门,他们一拥而进,拿出了一张所谓的“证件”晃了一下,自称是“公安局”的,家人根本看不清写的是什么。他们强迫夏洪民跟他们走一趟,说:“有人给公安寄信了,调出监控了,怀疑是你,跟我们去公安局接受调查。”

五月一日下午,家人被告知夏洪民被行政拘留十五天。十五天后,警察没有放人,于五月十五日将夏洪民非法刑事拘留,企图对夏洪民加重迫害。

二十多年来,夏洪民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屡遭中共警察骚扰、绑架、抄家、游街、非法拘留、涞水党校迫害、被非法劳教、判刑。二零零零年夏洪民在涞水党校曾被吸红的烟头烫嘴;扒光夏洪民的衣服,用皮带、木棍、板凳腿毒打;还强迫夏洪民跪下,在他小腿上横放铁锨柄,然后三、四个警察上去踩,惨叫声撕心裂肺。详情请看明慧网报道《河北涞水县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涞水大法弟子夏洪民被送高阳劳教所迫害》《河北涞水县69岁夏洪民刚出冤狱又被绑架关押》。

夏洪民曾遭迫害事实简述

夏洪民是保定市涞水县涞水镇东关村人。他曾是建筑工人,早年一个人承担着一家四口人的生活,尝尽了人间艰辛与困苦,落下各种病痛。夏洪民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变化巨大,不再被病痛折磨。他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善待他人,有很好的口碑,工地老板都愿意雇佣他。

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上午,夏洪民在涞水永阳集市上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被永阳派出所警察绑架,中午十二点钟他被释放,但他的电动车被警察扣下。次日,夏洪民照常去上班。十点钟左右,永阳派出所四、五个警察闯到他的单位,将他绑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之后又非法拘留十一天,罚款六百元。但是这十一天的非法拘留到期后,夏洪民被涞水县检察院非法批捕,被转关到涞水县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五月,夏洪民的家属按常规打电话到涞水看守所,却得知夏洪民已于四月十八日被劫持到唐山冀东监狱非法关押。家人震惊,打电话到涿州市法院立案庭查问,法官解文海称,该法院已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对夏洪民非法判刑一年零六个月,还称因为夏洪民没有请律师,开庭没有通知家属。

随后,家人多次打电话到冀东监狱,对方有人称“查无此人”,有人说“这属于内部机密,不能泄露”,有人甚至威胁:“想知道,你们带身份证过来吧。”家人无奈再问办案单位胡家庄乡派出所,回答是:“案子已经提交上去了,你们找治安大队吧。”治安大队则说:“你们去找检察院吧。”

中共这些公检法机关对老百姓人身安危的事,就这样来回推诿。直到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几号,眼看离释放时间过去好几天了,家人亲自去涞水看守所,才问出夏就在冀东监狱的第五监狱。当家人打电话到第五监狱时,他们还说没有此人,家人说:我们这的看守所都说了是在你们那里关押,你们还不承认?就这样他们说:一月十七日来接人吧!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夏洪民结束了一年零六个月的冤狱生活,被家人接回家中,还被要求去派出所报到,他们曾找夏要求拍照,被夏拒绝。本地公安警察不断地找夏洪民。刚刚出狱才三个多月,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夏洪民又被绑架,被涞水检察院非法批捕,现非法关押在涞水县看守所。

另外,河北涞水县70岁的法轮功学员陈书义即将结束冤狱。陈书义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五日被警察绑架、构陷,后被涿州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冀东分局第一监狱十监区。近日其家人打电话到监狱,得知陈书义将于五月二十五、六日结束冤狱。

相关单位:

河北省涞水县拘留所
电话:0312-4510844
所长马海涛:18531283656(2022年5月份上任)
警察董洪浩

河北省涞水县看守所
电话:0312-4511041
所长穆轶伟(2022年5月份上任)

河北省涞水县公安局
电话:0312-4528726
局长冷振宇:13932221889
副局长王宝华:13930891928,住址:河北保定市涞水县涞阳路时代鑫园B栋2单元302
副局长万玉恒
国保大队长陈英春(原代春杰13930218895已调离)

河北省涞水县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府前街198号
电话:0312-4522226
检察长贾荣君(2021年10月19日任职)
副检察长戴文功:13933226906(1963年4月出生,河北涞水县人)
副检察李国权:13903125964(河北涞水县人)
公诉科张姓:15532268136
党组成员:张海娟(女,河北涞水县人)
党组成员刘建革:13582998298
党组成员闫会英:13630862960(女,1974年出生,河北涞水县人)
办公室主任崔冠秋:15531227122
第一检察部主任刘建革:13582998298(1967年10月生,河北涞水县人)
第二检察部主任:冀晓庚
第三检察部主任:勾宪刚
涞水县检察院不知名电话:15630205905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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