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凌海市73岁王清林再次遭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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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二六年十月八日下午,辽宁省锦州凌海市温滴楼乡白垧村法轮功学员王清林在其位于锦州市641厂华兴小区的住所内,被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伙同紫荆派出所警察强行带走。目前,王清林被关押地点不明,家中生活不能自理的女儿无人照看,处境令人担忧。

据了解,十月七日晚,七十三岁的王清林携带数张法轮功真相粘贴,准备在紫荆派出所辖区张贴时被警察发现。警察对其搜身后没收了真相粘贴,并佯装将其放回,实则暗中跟踪监控。

次日下午,凌河分局与紫荆派出所警察来到王清林位于641厂华兴小区的住所,将其绑架,并非法抄家,搜走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等个人物品。目前获悉,王清林面临被进一步非法批捕的风险。

王清林于一九九七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他患有脑血栓、胃病、腰肌劳损等多种疾病。作为家中的主要经济支柱,面对妻子身体欠佳和两个年幼女儿需要抚养的现实,他亦因患脑血栓失去劳动能力,家庭生活一度陷入困境。

修炼法轮功后不久,王清林身上的病症都消失了,身体恢复健康,重新具备劳动能力,能够外出打工挣钱,家庭生活也因此得到改善,全家人为之欣慰。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后,王清林一家和千千万万个法轮功学员家庭一样,从此失去了平静生活。当年九月,当地派出所将王清林非法拘留五十天。在被关押期间,他遭到恐吓、殴打及强制劳动,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此后,由于王清林的妻子和两个女儿前往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当地派出所借口派人进京寻找其妻女,强行勒索王清林七千元费用,却未出具任何收据。当时家境困难的王清林不得不四处借钱,向亲友求助,才勉强凑齐这笔钱。

与此同时,当地派出所还先后将其妻子和大女儿非法劳教。得知消息后,王清林彻夜难眠,一夜之间鬓发斑白,人也苍老了许多。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当地派出所再次预谋对其一家实施迫害。为躲避抓捕,王清林与妻子及大女儿被迫离家出走,长期流离失所。家中仅剩二女儿独自生活,由于失去经济来源,她被迫中途辍学,失去了继续接受教育的机会。

二零零六年七月,王清林因发放法轮功真相小册子遭人举报,被大薛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晚即被送往锦州拘留所关押。

在拘留期间,王清林因拒绝穿号服被拘留所警察用手铐铐在窗户上进行体罚。随后,他又被劫持到锦州劳教所,遭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期间,他每天被强迫长时间坐小板凳,不许说话,失去基本人身自由。

如今,已七十三岁的王清林再次遭到绑架和非法关押。而其家中生活不能自理的女儿无人照料,其家庭再度陷入困境。

锦州凌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教导员刘亚男:15841649889
大队长王军副:15940676067
副大队长龚必成:13840636625
民警杨潇潇:13904165183
民警尹世伟:15009893196

锦州紫荆派出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旭东花苑附近,邮编:121000
电话:0416-3806110、0416-2868110
警员:18524167173
所长晏生斌:13841637638
教导员王永奎:13940629930
副所长闫晶博:17641600294
副所长张晓欧:18841607812
副所长高峰
刑侦副所长王赫然:13514167713
警察李国庆:18704222307
警察苏奇:18524548110
警察裴风义:17641600279
警察潘延国:18524588464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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