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WOIPFG)的律师,该组织的功能系为保护全球法轮功学员的人权、调查及揭露人权迫害状况,并恢复与维护社会正义。
据报导林丽丽小姐是中国人,同时也是法轮功学员,她目前被留置在欧温顿(Owington)拘留中心,计划于2003年3月7日被遣返回中国。如以下所述详情,WOIPFG请求阁下协助:1.撤销本项遣返命令;以及2.办理林小姐的政治庇护申请。相关事实如下:
2001年10月林小姐向曼彻斯特内政部单位申请政治庇护,2002年4月林小姐与利物浦大学博士生也是法轮功学员的张劲飞(Jinfei Zhang)先生结婚,并由曼彻斯特搬到利物浦居住,她在利物浦继续她的精神修炼并自愿负责免费的教功班。为遵行规定,她通知内政部更改联络地址并按时定期亲自汇报。
内政部不准许林小姐的庇护申请,理由之一是缺乏显示林小姐家乡福建省严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实质证据。WOIPFG不同意是项理由,并确认福建省严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量证据,二项个案详如下:
孙瑞建,29岁,居住于福建省宁德市漳湾上街北48号。2000年11月7日离家,并在次日到北京为法轮功请愿,午夜时他在回去旅馆的路上遭到北京警察逮捕后失去联络。12月1日他的家人接获宁德市政法委的通知,要他们到南平市接孙瑞建回家。但南平市当地警察声称二名福建省警察被派到北京押解他回家,而孙瑞建在押解途中于11月29日下午四时在顺昌到陕阳之间的路上因跳火车而死亡。
1999年7月22日法轮功福田市辅导站辅导员戴晓光被一名村警铐起来,稍后戴的叔叔去看他,但警察局不准会面。23日一时,他的叔叔再次去七楼的拘留室,要求看他但仍未获准。当他下到六楼时,听到尖叫。警察告诉他戴已跳楼落在三楼阳台。他跑到四楼,但并未见到他的踪影,警察说已送去医院。当他到医院时,警察阻止他进入并告诉他戴正在急救。等到戴的家人仓促赶到医院时,警察仅允许他们瞥一眼戴的尸体,随后即送去火化。
拒绝林小姐庇护申请的通知寄到她先前在曼彻斯特的地址,由于早已搬至利物浦,所以林小姐在不知道该通知的情况下,无法及时在强制遣返之前及时提出上诉。林小姐一如往常于2月26日依规定向利物浦内政部汇报,并因此遭到限制行动、未获任何食、水以及单独监禁。她在次日清晨终于获准和先生取得联系,然而这样的待遇相较林小姐返回中国后可能遭遇的待遇仍是相形见绌,特别是她已怀孕,不希望在监狱中生产。
我们虽已致力聘请林小姐的法律代表,但仍请求阁下身为大英政府的代表,基于正义及善良延缓本项遣返。相信只要林小姐获得律师代表,她的庇护申请一定会被准许。
感谢阁下关注这件非常重要的个案。
诚挚的
史都华德.魏斯曼
1.林小姐若被遣返回中国,即有可能面临被送入劳教所、酷刑对待、甚且是死亡的命运。请参考人权观察:"Dangerous Meditation -- China's Campaign Against Falungong" 报告,网站:http://hrw.org/reports/2002/china/
2.福建省已证实死亡的案例报告可参考:http://media.minghui.org/gb/d-stats/death_namelist_province.htm#Fujia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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