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法轮功学会为营救林丽丽致函英国内政部部长(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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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哥本哈根,2003年3月2日

尊敬的戴维.布伦凯特(David Blunkett)国会议员

英国内政部部长
内政部参考编号: L1053356

亲爱的阁下

我由丹麦就关于利物浦(Liverpool)法轮功学员林丽丽一件非常紧急的事写信给您,之所以恳求阁下协助是因为她的生命可能处在极度危险中,林丽丽的个案须要阁下的立即关注。

此时她被关在曼彻斯特(Manchester)机场的遣返中心,等待被遣返中国,将林女士送回中国是一项重大的错误,这对林丽丽而言是非常危险的,也会因此而将她的丈夫和朋友置于一个可怕的处境。

林丽丽女士,二十八岁,于2001年10月以身为法轮功学员为理由在曼彻斯特申请庇护,2002年4月与利物浦大学博士班学生也是法轮功学员的张晋蜚(Jinfei Zhang)结婚,并从曼彻斯特搬到利物浦与她的丈夫同住,同时通知内政部更改住址。内政部拒绝她的庇护申请,却将拒绝通知书寄到她的旧住址,而内政部拒绝她申请庇护的理由是在她的家乡福建省的法轮功学员为数不多。由于内政部邮寄地址有误,致使她收到拒绝通知书时已超过了申诉期限,且被列入3月7日遣返的名册中,但在这段期间林女士都定期向利物浦的内政部办公室报到。

此外,在遣返中心的医疗检验结果显示丽丽已经怀孕六个星期了,假如她被遣返,那么对她未出世的孩子将会发生甚么事呢?有许多女学员的残酷案例证实,由于严厉迫害的结果使她们失去婴孩或被强迫堕胎。

林丽丽的个案是我们很关心的事,而且因为只剩几天就要遣返,我期望您能立即调查这件事,假如她被遣返中国,她最后可能失去生命!这说明林丽丽的个案是多么严重的事。

主管庇护的政府当局宣称林丽丽女士会被安全地遣返中国福建省,她在那里不会有危险,但情况正好相反,我可以告诉您一些法轮功学员在福建省被虐杀、该省不安全的原因、以及林丽丽女士不该被遣送回去的理由。

林丽丽是一名法轮功学员,她信仰真、善、忍,尽管她的生命可能陷于极度危险,但她并未企图逃亡,也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或有不当的行为,她是个好人,此时她的未来处在极不确定的状态中。

上千名中国法轮功学员仅因为他们对真、善、忍的信仰而失去了生命,数万人在劳教所历尽难以忍受的苦痛与磨难、恐怖的酷刑手段以及死亡。假如她被遣返中国,这些都可能真实地发生在林丽丽女士身上!

请协助营救林丽丽,防止这样的悲剧发生!

诚挚的

丹麦法轮功学会
副本:首相托尼・布莱尔(Tony Blair)

附件:
参考资料A:福建省死亡案例
参考资料B:王丽萱和她的年幼婴儿死亡案例

2003年3月6日译自英文圆明网:http://www.clearharmony.net/articles/200303/10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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