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中国及香港事务的英国外交部次长比尔.拉莫尔(Bill Rammell)在答询时表示:“我们在2002年11月针对(第二十三条立法)原始提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其中特别关注提案中有关禁止组织运作的部分,许多人士及团体也有相同的关注,包括法轮功团体。我们正在研究本项立法草案的条文内容。”
他也提出一些最近对此项议题所做的努力:“我在2003年1月访问香港时,曾与部分港府资深官员讨论第二十三条的一些细节,我清楚地向他们表达我们对本项立法提案的关注重点。此外我利用抵港之前访问北京的行程,伺机与中国外交部次长张业遂(音译)讨论第二十三条。”
他说“香港人民及国际社会都有共识(第二十三条立法遵行国际人权公约),是香港未来富裕繁荣的关键”。
次长总结表示“我们必须持续谨慎地观察此项关键议题。”
2003年3月26日译
英文版:http://www.clearharmony.net/articles/200303/11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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