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聚集在这里支持全球联盟抗议香港第23条法案立法,因为此法案的意图是将使声称代表香港人民的香港政府极大地限制香港人民的民主意志与自由。
在这一提案下,一些社会公认的团体将会受到限制,此团体如果在中国大陆被禁止,在香港也会同样成为非法。这尤其会涉及到法轮功学员。如果23条法在7月9日立法,很有可能法轮功将在香港受到禁止。
我们敦促香港政府抵制北京的压力,保证香港的民主与自由。自1997年英国交还香港之后,香港的特出地位完全取决于当地政府对人权,公民权及民主意志的保护。23条的引进意味着这些人权与自主将受到侵害。
我们知道仅在过去的几周之内就有2万6千香港市民签名反对第23条立法。第23条法案不能立法。我们要帮助香港保持中国在1997年签署同意的“一国两制”的政策。香港人民应该有言论与信仰的自由。这种自由我们在西方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但我们应该将这种自由推广到全世界的人民。”
欧洲法轮功之友
200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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