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在法国对中国前副总理李岚清犯下的酷刑罪正式提起刑事诉讼。2003年7月法国刑事法院对这个案子展开法律程序。
在美国,已经有五件类似诉讼案被正式提出。其中两件诉讼已经可以看到有利于法轮功的判决。
2003年6月,一位美国地方法官否决北京市委书记和前北京市长刘淇的外交豁免权。法官提交法院的一份报告中显示刘淇有罪,他监督迫害法轮功学员。
2001年12月,美国纽约州南区地方法院裁决湖北省公安厅厅长兼「六一0办公室」副手赵志飞有罪。在此案中,法官对赵志飞进行缺席审判,并判决给予原告法轮功学员名义赔偿,包括原告要求的惩罚性和名誉性赔偿金。
2003年3月,总部设在瑞士的国际“追查未受惩罚者”非政府组织,针对江××迫害法轮功所扮演的角色,发布一个诉讼计划。
在印尼、香港也已经提出正式诉讼,加拿大、美国、澳洲、爱尔兰、香港、和中国的居民也已经向两个联合国组织和国际法庭提起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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