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2003年11月20日,德国法轮大法学会及40名大法弟子作为控告方向,以群体灭绝罪、反人道罪、施行酷刑罪及侵害人身罪,向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寄出了控告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和及其它16名应对迫害法轮功学员负主要责任的中国高层领导人的诉讼状。
曾为受阿根廷军事独裁迫害的德国受害者辩护而闻名的柏林律师沃福根-卡莱克(Wolfgang Kaleck)先生为原告辩护律师。在长达86页的诉状中,卡莱克先生详细的叙述了江罗一伙的群体灭绝罪、反人道罪、施行酷刑罪及侵害人身罪,揭露了洗脑转化的邪恶本质。他说:中共形成了一种消灭法轮功学员的模式,不让这个群体有任何存在的余地。
对法轮功的迫害建立在江××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这一命令基础上。这一命令四年来侵害着千千万万中国人的生活。家庭成员、朋友、单位、学校及高等学府被鼓动起来反对和检举法轮功修炼者、对他们进行金钱勒索或者干脆使法轮功修炼者失踪。在监狱及劳教所数十万法轮功成员受酷刑折磨、被洗脑、被逼迫放弃他们的道德原则。家庭被拆散、人们被逼得流离失所、妇女被强奸、被强行堕胎,无辜的人们被折磨致死。
法轮功学员的代表郑女士向本站记者说:江罗一伙发起这场迫害针对的是一群人,针对修炼法轮大法的群体。在中国大陆,它们采用酷刑、洗脑、虐杀等手段。在国际上,它们采用谎言等欺骗手段企图取缔法轮功。因此,所有法轮功学员都是受害者。4年来,我们始终以和平的方式抵制迫害,我们希望通过法律,得到人间正义,停止这场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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