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弗兰齐斯卡福音教教会中心报道台湾起诉江泽民(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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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在2003年12月和2004年1月的弗兰齐斯卡教会月中,弗兰齐斯卡福音教教会中心发布消息:

台北:虐杀群体的江泽民被控告

法轮功成员以群体灭绝罪向台湾最高法院提起对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最高首脑江泽民以及另外一些中共领导的起诉。原告援引1948年联合国公约中关于阻止和惩罚群体灭绝罪犯的条款。在这个公约中将群体灭绝定义为:“蓄意全部或部分地摧毁一个民族、一个种族、一个宗教团体,杀害这个团体的成员或给他们造成伤害。”

江泽民于1999年发起了一场反法轮功的运动。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的说明,这场由中国政府部门执行的迫害至今已使至少822人失去了生命。中国政府官员在2001年称这个数字已超过1600人。千千万万的法轮功信仰者被捕,在没有进行法庭程序的情况下被送进劳教所。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一个以“真、善、忍”为原则的具有上千年历史的修炼方法。法轮功在中国有1亿修炼者。从1992年起,它惊人的发展速度显然引起了共产党领导层的恐慌,他们认为法轮功可能对他们的统治构成严重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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