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爱尔兰警察队的副首长已下令对来访的中国副总理黄菊是否涉及被指控的共谋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罪行進行刑事调查。
本指控案的原告指控副总理黄菊积极参与前中国国家主席江××下令的消灭法轮功运动,此项运动明显违反国际及爱尔兰的相关法律。根据2000年刑事审判法(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的第三章规定,此等恶行触犯了爱尔兰法律有关共谋酷刑罪的刑事规定。
证据
根据国际人权组织的详细记录,黄菊担任上海市市政委员会主席时,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黄菊利用其职位之政治权力,抓住每一次机会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并鼓励部属致力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消灭这项和平的修炼功法。
原告指称:“黄菊个人或与其他人共同计划、煽动、命令、授意、鼓惑或资助唆使政府官员及党员、公安、以及其它安全军队,对法轮功学员施以虐刑。黄菊在上海与其它人共谋、资助或唆使,以洗脑、酷刑、非法逮捕及任意拘留等手段,意图消灭法轮功及其学员。”
皮尔斯(Pearse street Gardai Station)街警察队的高级警官比尔唐诺格休(Bill Donoghue)及探长布朗(P.J. Browne)负责指挥本项调查,虽然警察队迄今仍未在黄菊到访期间采取逮捕黄菊的行动,但外交豁免并不适用有关酷刑罪的指控。
本案原告包括赵明及刘锋,他们二人都曾因返回中国而遭到迫害,赵明说:“司法是无国界的,我相信好人有好报,恶行应受到惩罚,这是真理。我们一定会持续努力将这场残酷迫害的唆使者送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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