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1999年“7.20”事件发生了,全国的法轮功辅导员被抓捕。我曾理智地仔细分析过,结果我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堂堂的国家新闻媒体对于法轮功的报道居然弄虚作假、说谎造谣,甚至断章取义、栽赃陷害,嫁祸于法轮功,而且民政部、公安部发出通知的本身就是在违背宪法,与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宪法相抵触。
1999年9月30日,我正在单位上班,沧州市水月寺公安派出所派来两个警察,问我还炼法轮功吗,我说还炼,他们竟然以所谓的“妨害公共管理秩序罪”将我非法拘留15天,并且侵犯我的住宅非法抄走部分大法书籍。
2000年2月,我与另一位大法弟子去北京天安门广场,遭到武警的无理盘查,我说法轮功是被冤枉的,我们是来申冤的,就被押进天安门派出所。当天晚上被送往沧州驻京办事处。当时一个姓刘的警察将从我身上搜出的几百元钱拿走,说是暂时由他保管着,但至今分文未还。第二天沧州公安内保处及我单位的工作人员将我带回沧州,公安局的人向我的单位索要2000元费用,之后将我非法关在看守所达55天。
2001年7月29日下午4时许,我听到有人敲门,一问,说是水月寺派出所的马林,要找我聊聊。我对他说:星期天大家都在休息,而且你们有的警察执法犯法,说话办事不让老百姓服气。就在前些天一个警察知道有位老太太在家炼法轮功,便找上门来,可门上着锁,这个警察在窗户前面听到屋内有动静,就破门而入,不由分说就把老太太抓走,仅仅因为老人不肯放弃“真善忍”的信念,这世间还有道理可讲吗?我还对他说:你来了,说实话,我不欢迎,也没什么可聊的,快走吧!但他在门前不动,就是要想进来。这样我放松了警惕性,心想可能进来谈上几句也就没事了。我把门打开了,这个马林跨了进来,没向屋里走,站在门口不动,朝楼道招呼了一声,突然,有七、八个人窜了出来,直闯我家门口,我本能地想关门阻止他们进来,口中高喊“土匪抢劫啦!”毕竟人单力弱,这帮人把我摁倒在地上,我质问压在我身上的人,如果你们真是执行公务,你们何必撒谎呢?你们敢把你们的姓名说出来吗?结果只有马林报出了自己的名字。一个被称作“(王)义新”的人要先把我带走,给我戴上了手铐,但没有人告诉我为什么要带我走,为什么要搜查我的住宅。
我被架进一辆车里,一路上有一恶警一直坐在我的腹部。到了一幢楼前停下来,上了三楼,他们把我关在西面靠北的屋子里,并铐在暖气管上。过了很长时间,那七、八个人才回来。其中一人上来冲我面部猛击一拳,顿时打得我鼻子鲜血直流,他骂骂咧咧,说我在阻挡他们进屋时碰着他了,说完转身出去接了一杯水回来,朝我脸上泼来。后来我发现家里的大法书籍、资料及其它用品也被抢来了。王义新要我在搜查证和物品目录上签字,我只在物品目录上签了字,那些物品确实属于我,但搜查证上的字我拒绝签,因为公民住宅不受侵犯是受宪法保护的。
黄昏时分,我的姐姐、姐夫托人来看我,劝我说出他们想要的东西。我回答我没有做出任何伤害别人的事情,我所做的只是在邪恶栽赃陷害法轮功的情况下向世人讲清真相,以使更多的人不再受骗,能够认识什么是真正的善、什么是真正的恶,抓捕我完全是非法的。第二天中午,我的哥哥和姐夫又来劝我,我没有说话。见我此状,以王义新和一个姓韩的为首的这帮家伙开始准备对我下手了。他们吃完午饭,回来带着一股刺鼻的酒气,脱掉上衣,光着膀子,目光凶狠,凑到我跟前,说什么“到这儿来的没有不开口的,对你们这些炼法轮功的上面说了,打死一个就象碾死个虫子,打死找个坑儿埋了也就完了。”王义新得意地告诉我,我妻子因阻挡他们非法搜查被打了耳光。接着,他上来朝我头部劈头盖脸地打来,这个王义新还吩咐不要打一边耳光,免得不平衡。见我还不说话,王义新拿来一根又尖又硬的小木棍,说这是从下边县里传来的很管用的刑罚,而且就是到医院里也不容易被检查出来。接着他用木棍开始戳我的两肋,既疼又痒,还说这样戳到阴部,然后再用电棍电击,可以导致永久性阳痿,那样不但医生查不出来,家人也很难知道原委。
当天下午在我被打之后,有一个姑娘在那上班,见我如此,满不在乎地说什么我一定吃了不少面包吧。看来他们对于殴打的场面已是习以为常了。晚上,有人值班来看着我。他们谈话中谈到了法律知识的普及问题,有的说现在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今国安大队知道的法律,刑警大队不知道,而刑警大队知道的法律他们国安大队却不知道。我想执法者不懂法(公安部有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国际人权公约》规定公民是享有免受酷刑权的。),何谈守法?此后,他们逼迫我承认与天津的一位大法弟子有联系,当时我坚决否认,他们就用刑罚折磨我,用非法抓捕我的妻子来威胁我,结果我就编了一些,违心承认了他们所说的。以后在我被关押看守所期间天津方面来人调查此事时,我把事实说出,否认了以往被逼出的供词。至今想起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追悔莫及。今后一定加倍弥补。
在隔壁还关着一位大法弟子,是在我之前被抓的,从他们言谈中听到此人叫程儒林,坐在椅子上。据说那是把铁椅子,坐上去的人手脚被固定,不能自由活动。我时常听见从隔壁里传出的惨叫声,一天夜里,我闻到了电棍电肉烤糊了的气味。
我在这幢三层楼里一直被关了几天,我的腰带被他们抛出了窗外,随身携带的物品被抢走,其中包括一张存取款的牡丹卡和一个呼机,至今未还。在我家被非法侵入、搜查并强行居住几天后,家里的一些东西包括一个随身听便失踪了。
2001年8月1日下午我被送进沧州第一看守所,整个过程除了说我是个炼法轮功的之外,没有办理其它任何手续。
在看守所里,经常听到有大法弟子进行绝食抗争,但是只要绝食,看守所就会加重迫害。他们把绝食者固定在一张床上,在看守所里叫安全床,四肢固定不能自由活动,从鼻子里插进胃管,用胶布粘住,进行灌食,二十四小时整天如此!看守们还说这是“人道主义”,在讲“人道”。有的大法弟子甚至连续绝食七、八天。在沧州第二看守所有个绝食的大法女弟子,曾经接连30天被这样摧残,手腕上的肉都烂了,最后被残害致死,年仅23岁,她就是杨妹。
到2001年9月中旬,我被非法关押近45天左右,仍没有得到任何消息,这更是不合法律程序了,我们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但这不等于邪恶迫害我们的时候无所作为、默默承受,我们应该起来奋争,争取宪法赋予我们的信仰自由权。正因为有些大法学员惧怕承受更大的痛苦、怕打乱平静的生活才纵容了邪恶,使得他们更加猖狂,更加肆无忌惮地迫害我们。绝食决不是自杀,而是为求得公正对待所采取的一种抗争形式。我决定绝食,绝食第二天,看守们给我戴上背铐,即使睡觉也不给卸下,全天如此。他们说戴背铐是为了让我吃饭。第三天,看守所叫来救护车,找来两个医务人员给我下胃管,下一次50元,这费用得由我们自己来出。第一次给我下完胃管回到号里,我用脚将胃管拔了出来,号里的人都很惊恐。看守们威胁说我如果再拔出来,就给号里的人上镣,要么就上安全床。就这样我被第二次下了胃管。回到号里,觉得呼吸难受极了,就喊着说我要吃饭,看守恶狠狠地说主管人下班了,带着胃管也能吃。这样过了三天看守们才给我拔了胃管,卸下背铐。
在看守所里有一个看守叫刘建国,动辄在公共场合诋毁法轮大法,而且不许别人反驳。其人主管生产和思想教育,口头上常说些冠冕堂皇的话,但他们实际上却恰恰相反。看守所有一个小卖部,烟酒百货非常齐全,但价格是外面同类商品的三、四倍甚至五、六倍,并且很多是假冒伪劣产品。看守所几乎每天卖菜,一小盘西红柿炒鸡蛋就是10-15元,尤其是上面要来检查时公然明目张胆地在大喇叭里教给在押人员如何说谎来应付检查,如果说实话就会遭到毒打。有的看守出口便是脏字,遇有不顺心事,举手便打。刘建国曾接到一大法弟子给他的信,信中劝他向善,不要与“真善忍”为敌,否则不得好报。他认为来信骂了他,不止一次地叫嚷他不相信报应,如果有那就尽快来吧,他就不怕报应。他认为国家规定的就是对的,就得执行。对此问题我曾说德国法西斯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血腥屠杀犹太人民也是对的吗?在这个看守所里关的大多数是刑事犯罪人员,有十几个大法弟子。这些管教人员教人说谎、阳奉阴违,难以想象这些人会把犯人教育成将来不再做坏事的好人?
2001年11月13日,“三层楼”的王义新和另外一个人又来了,他们说要逮捕我,要我签字。我断然拒绝。他却问我“你不是讲真善忍吗?”,我反问他“你明明知道我们讲真善忍,都是好人,凭什么抓我们这些好人呢?”,问得他张口结舌。当我诉说他们打人的恶劣行为时,他说没人看见;我说不管有没有人看到,那是不可否定的事实。我话音刚落,王义新就让我旁边的人打我两个耳光,然后嬉皮笑脸地冲我说谁看见了,没证据。我又接着说“这是事实!”被非法关押105天了,通知我被逮捕。原来指望会很快获得自由的,没有想到邪恶迫害我们却越来越残酷。为什么邪恶的气焰越发嚣张,在某种程度上讲是我们自己对邪恶的纵容所致。师父讲过“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这样做,环境就不是这样了。”(《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2001年11月17日,看守找我谈话,告诉我:我的亲属正在给我办理保外就医,将要办成了;如果绝食抗议,家里人办的事就会泡汤。另外两名大法弟子因绝食抗议也被上背铐,强行下胃管。
2001年11月18日,这是个接见的日子。上午我的家人为我办的事情得到证实。下午,大法弟子王斌被戴上脚镣,第二天因绝食他又被加戴背铐。这位同修的坚定无畏激励着我,鼓舞着我。后来我终于悟到:自己的路得自己走,未来得靠自己去开拓。于是,我向看守所提出书面要求:要求看守所无条件释放,要求归还被非法抄走的所有物品;如果五日内不予答复,就开始绝食。号里的人帮着所里劝我,说何必糟蹋自己呢?我说不,为了真理,为了正义,作为个体付出代价甚至生命都是值得的!我为这一生能够修炼法轮大法感到无比幸运。记得大法弟子梁业宁、一个两岁孩子的妈妈曾经这样讲过:“在看守所,在公安局,人们都问我同样的问题:做为一个母亲,你怎么忍心抛下这么小的孩子?其实我非常疼爱我的儿子,我经常会担心,如果他一个人在外面玩儿会被人欺负,被坏人拐骗,担心他长大以后会沾染不良的社会风气变成一个自私的人,一个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人,那将是母亲最痛心的!今天我为法轮大法所做的一切,虽然使我骨肉分离,但我为的是将来全天下所有的孩子即使一个人出门,即使不在妈妈身边,他也会被遇到他的每一个人照顾,他也会得到全天下所有人的关怀!因为法轮大法会使未来的每一个生命都变得更纯洁、更无私、更高尚!”
几个月后,因我的身体损害非常大,2001年11月20日,我被“保外就医”释放了。回到家,听我的姐姐说为给我办“取保候审”缴了3000元。王义新威胁我姐姐说:不要让我撰写他们的有关材料,更不允许上网公布,否则,随时关押我。
2001年12月27日下午,我所在街道办事处由人武部徐东开(徐文升?)部长及街道居委会负责人带领另外四人闯进我家,声称要对我实行24小时监控,直到过完春节,就是上街买菜也要报知他们。我没有接受,并警告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可徐却说:拿谁的钱就给谁办事,你愿上哪告都行。我询问了他们的姓名后,徐又说:你要告状,哪告都行,可是我们的名字如果出现在传单里或互联网上,那公安局可要抓你了;我说那是事实,我就是要把真相公布出来,你怕什么呢?
回家后,我得到一些惊人的消息:沧州市区和各县办了许多“洗脑班”,沧州市洗脑班,对外公开的名称叫“沧州市法制教育中心”,每期20天,最多能容纳八位大法弟子,每个房间两张床,一个大法弟子和一个陪教人员。大法弟子有单位的,单位派人做陪教,没单位的,必须是家里不炼法轮功的来做陪教,并且缴4000元钱。那里的工作人员采用劳教所里的那一套,运用疲劳战术,七、八个人围攻一个大法弟子,白天说一天,晚上他们轮班睡觉,不让大法弟子睡一会儿觉。有的洗脑班竟在大法弟子食用的饭菜里下“迷魂药”,以达到他们卑劣的目的;一位姓宋的大法弟子被小王庄派出所抓去惨遭毒打,全身衣服被血染红,警察们不得不给他另买了一身衣服换上来掩盖他们的罪行;黄骅市有的地方居然强迫大法弟子吃屎喝尿……
附:
*沧州市610办公室主任:李东;邮政编码:061001
*沧州市法制教育中心(市火葬厂附近);邮政编码061001
主任:李铁壁,手机:13931770115
教授:赵秋林,宅电:0317-2038679
处长:张欣明,宅电:0317-2036117
中心南房电话:0317-2063112
中心北方电话:0317-2063230
*中共沧州市委
值班室:0317-2027217,政法委:0317-2023939
*沧州市监察局
办公室:0317-2054001,执法室:0317-2054044
信访室0317-2054077值班室0317-2054014
*沧州市人大办公室:0317-2024789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0317-2054117
*沧州市公安局
办公室:0317-2026287
纪检委举报电话:0317-2023044
指挥中心:0317-2027563,0317-2026175
*沧州市政府市长热线:0317-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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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纪处:0317-2018814
监察处:0317-2018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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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明慧网 200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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