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上周在天安门广场逮捕比利时法轮功学员的行动,国际特赦组织谴责这是一项严重违反人权的事件,而精神运动如法轮功以及其他官方认可的宗教等的追随者经常要遭受这类的人权侵犯。国际特赦组织说:“人权侵犯体现在各类的形式,包括:恣意地逮捕与监禁、酷刑、非法审判、未经定罪或审讯的长期关押、未经正当法律程序的司法刑罚以及经常性的判以死刑。”
最近规范保护宗教活动的法规,被用来限制此等活动的趋势有增加的现象。反对法轮功的活动是普遍镇压宗教及精神运动的一个项目,中国政府也采取反对其他「气功」活动的措施,并导致有系统地「反对迷信运动」,凡是具有佛教、伊斯兰教及天主教特性的一律视为迷信,这种运动只是用来消灭例如西藏及新疆任何形式的分离主义。再者,“湖南教派”宗教运动的领导人今年初被处以死刑,因为这个组织被认定为违法。
然而中国政府已将镇压法轮功视为一件政治优先事项,国际特赦组织担心中国对法轮功的镇压行动将导致严重的人权侵犯及过度的暴力。
自一九九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开始,法轮功学员就遭到逮捕并被判刑送入监狱、转化劳教所或监禁在精神病院。法轮功学员一旦遭到监禁,就成为酷刑及虐待的受害者。施以酷刑之目的是胁迫及强制学员声明放弃信仰以及停止修炼。为了表达抗议遭到非法酷刑及虐待,学员通常进行绝食,绝食后学员反而变得更容易受到迫害,例如被强制灌食或从事粗重劳力工作。
很长一段时期,法轮功学员持续走到北京,在官方建筑物前炼功打坐,而中国政府反而回以更激烈的镇压行动。最近的一份报告确切地建议展开“更激烈攻击”运动,以永远地终止这个“(中国政府使用的诽谤字眼)”。在这样的“更激烈攻击”运动中,重点是要尽速达成结果,因此数以千计的法轮功学员遭受严厉的逮捕及强制转化,自此法轮功学员死于监禁的数目由2001年初的124人,指数成长至现在的350人以上,大多数的学员屈服于严厉酷刑强加给他们的伤害。
国际特赦组织同时担忧一则有关官方认可这项自2001年开始对法轮功施加酷刑的报导,这意味着如此野蛮的行径不再被视为是一项犯罪,施暴者对拒绝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犯下这等罪行时,他们可免受处罚。这也导致目前在监狱及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仍遭受一系列的酷刑,这也说明了2001年一年内的高死亡率。
国际特赦组织鼓励比利时政府向中国政府呼吁:
一、尊重基本自由,如:尊重个人表达意见的自由、宗教与信仰自由权利以及自由结社。
二、立即终止对法轮功学员及支持者施加的无数的人权侵犯。
三、尊重西藏及新疆地区的文化权利以及宗教自由。
四、尊重所有囚犯的人权,包括政治犯的人权,并立即终止监狱内任何形式的酷刑。
译自英文圆明网(200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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