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石三头”劳教所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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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石三头、石三头,多少血雨腥风,多少辛酸苦寒,我们从这里走过,从这里承受苦难,它是我们大法弟子历风霜而不屈的见证。

一、“联号制”背后的罪恶

狱方利用犯罪人员(卖淫、吸毒劳教人员)看管法轮功修炼者,名曰“联号制”,用干警的话说就叫“无处不连,无时不连”。站立时前后挟持,坐下时左右监视,使得修炼者在这个原本失去了自由的空间里,更加失去了人身的基本自由。

在联号中有一些心理变态的吸毒者在干警们的怂恿下,对无辜的大法修炼者大打出手,充当可耻的帮凶、可怜的棍子。为了逼迫修炼者违心表态,有的用钢针及拖把杆、笤帚杆扎修炼者的胸部、下身,扯头发、拧细肉、打巴掌。吸毒人员谢XX就曾因对数名大法弟子采取极端下流的手段进行残害,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引起了人们的公愤。为了掩饰劳教所的罪行,一名蒋姓的干事(教唆者)授意由谢XX个人承担责任,加刑半年,并“温言”安慰其说:“等风头一过,我们就给你减刑。”

二、恐怖笼罩下的黑暗

为了强迫修炼者写下所谓的保证,抄背所谓的“队纪队规”,干警头顶警徽,手挥警棍,动用暴力,公然干着人性灭尽的勾当。指导员赵XX亲自“指导”如何电击,南京大法弟子凌某某就在长时间的电击下昏死了过去……南通大法弟子王某被赵XX拖到无人的空房里用几根电棍连续电击了近3个小时,全身伤痕累累;常州大法弟子陆某某被连续电击得左脚不能站立,额上出现一块大血包,最后倒在了血泊里……

劳教人员都知道,在女子分所四中队,干警要开始恶毒迫害大法弟子时就会用喇叭放音乐,她们想用音乐声来掩盖其见不得光的恶毒行径,而有时惨叫声凄厉,连乐曲声也盖不住,真可称为“音乐下的杀手”、“夜半中的惨叫”,这是这里“公开的秘密”。

为逼迫修炼者抄背其炮制的“通告”,干警张X罚大法弟子日夜蹲地。一位姓洪的大法弟子和一位姓秦的弟子因不配合邪恶,竟被罚站长达十余个昼夜;队长李X罚一名陈姓的大法弟子连续4天5夜以立正姿势站立,不许睡觉,稍感不满意就指使着联号的犯人暴打,并且不允许其洗漱,最后用“鲫鱼熬汤”(把水浇在身上然后电击)的方式致使陈体无完肤,头部肿起,紫黑不堪……

去年九月初,女子分所三中队为了逼迫修炼者写所谓的“作业”,不允许大法学员睡觉并让联号监督,想以此来摧毁修炼人的意志,大法弟子们纷纷绝食严正抗议,最后才算勉强“同意”大法学员们从后半夜开始可以睡3到4个小时,而一到早上4点半,就要催学员起床了。就这样一直持续了半个多月,直到国庆节来临才解除了这一“处罚”。

三、涂炭抹灰的警官

作为女子分所三中队的指导员赵XX,她不是用良好的工作态度与作风来树立警官应有的形象,而是在工作中一味地谩骂、污蔑,发泄私愤。她见大法弟子不肯穿牢服,便咬牙切齿地恶毒谩骂。干警徐某、蒋某某、张某等人值班时吃的点心什么的都是由那些吸毒、卖淫女“孝敬”的,甚至在其洗头洗澡时都要这些人来伺候。有一次,徐某吃完了点心,把脚高高地跷在办公桌上,办公桌上瓜子壳、糖果纸乱七八糟的一大堆。她拉着嗓门大喊:“叫一个劳教进来帮我收拾一下,再倒一杯水来!”自己都懒得动一下。在这里许多法规都只是用来装点门面的,形同虚设,而这些人就这样以其自身的行为给警员的形象涂了炭、抹了灰。

江苏省劳教局公布的《执法执纪十二条禁令》的第一条就明确规定,“禁止干警打骂、体罚”,而石三头女子劳教分所的大部份干警根本无视法纪法规,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大法修炼者进行着恶毒的迫害。相信到了法正人间的时刻,一切都会有报!


转载自明慧网 200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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