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修炼人来说,虽然知道“无求而自得” 之法理 ,可是由于人的肉身受这种时间特性的约束,常常表现出每当放下一种“求心” 之后,又不易察觉地背上另一种“所求”。
要彻底地做到“无求” ,就是要打破这种时间的制约。比如说,我们知道在人降生的时候,另外空间人的一生就已经存在了。假如说能让一个人看到这个真实的情形,也就是打破了时间对其人的制约,他可能就真能达到从此一生“无求” 的状态了。
大法修炼人凭着对师父的法的正悟,也可以彻底打破这种时间制约。
师父讲到,“在这次正法中给大穹一切众生开创了最好的机缘。对一切众生来讲,都存在为自己奠定未来最好的机会。那么对大法弟子也是一样。你的修炼成果、你的位置、你的威德,你未来的一切,也都是在这场正法机缘当中建立起来的。”(《 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
正法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有了全部的安排,所有的一切也都在有序地进行,无论其表面如何乱象,都在有序的安排之中。有弟子悟到,大法弟子在正法中建立威德,不在于表面的承受或求到了什么好结果,而是真正在于我们的心在多大程度上坚定地维护着大法,捍卫着宇宙大法。这就是正法带给大法弟子的殊圣机缘,不是带来正法的事情本身,而是带来大法弟子正念捍卫大法的机缘。当然弟子心念所动,最后都体现在做正法之事上,但是此中的因果关系在法理上应该清醒认识。
就是说,大法弟子威德的建立不是由于做正法之事的本身,而是在做正法事情的过程中,那颗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坚定地维护法的心念。行为上表现出来的就是正念正行,如此,正法的事也就变得殊圣了。就象在宝匣中,如果装进的是金刚钻石,宝盒必定就会彩光四溢。相反,如果装进去的是土,那就只能是个花盆而已了。
再深入地看,是不是为了建立威德才坚定地维护法呢?不是这样,因为作为大法弟子,大法粒子就应该无条件的维护大法,这是由粒子的本性(真善忍)决定的,不需要任何逻辑。就象每个弟子身上的功,在极微观下都是你本人的形象,它绝不可能是其它的什么形象。他是你修出的生命形式,是有灵性的,无条件的听从于你。而你不会想起来去问功粒子为什么长得象你,且如此听你的话。
我们是法粒子,就象是师父的功,坚定的维护师父所传的宇宙大法,就是功中决定的,反映出来的,就应该是那样的。
这就是我们正法中应该做到的“无求” 心态,就应该这样,本性使然,当然也就不会把做什么与得到什么结果紧密联系了。当然事情的方方面面都应该考虑、了解,这没错。但是在真正做的时候那就是要把心真正放下心,就是实修了。(比如在发正念上就是更要讲“无求而自得” ,有时也知道要静,正念质量最重要。就象炼功前,我们了解每套功法,动作要点,长短安排等等,但是真正开始炼功时,就是要做到什么都不想了,“无求” 状态。达不到、脑袋里翻江倒海,那就是修的问题了,提高心性的问题了。)
同样当我们真正以这样的纯净之心做事时, “无求而自得” 之法理就会如意展现。并不一定是事情本身怎么样了,我们要跳出事情的框框来看。当我们那样“无求” 而做时,无论事情本身如何发展,我们都在建立无比巨大的威德,让宇宙中生命真正敬畏的威德。为什么会这样,因为符合了法理,事情的内涵就超出了人的这层理。
就象你真正入静炼功了,表面上动作没什么特殊,也没人夸奖你几句。但是因为你的心态符合了法的要求,法就会展现给你,你的感受会让你难忘,你知道你在长功了。
在威德建立的过程中,正法的事情在人中的表现并不一定是多壮观,很可能平平淡淡。可是不能用人的思维想象,由于是符合了法理,在法上,所以法就自然会为其建立大威大德。另外空间的对事物的认可依据的是法,而不是依据人中的什么规模与效应。
另外我们也不能用简单的逻辑想问题,认为正法时期谈建立个人的威德是一种“私”。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威德,都将为我们各自宇宙体系中的生命带来无量的救度与开创无比的美好未来。如果每个王都是如此的大威德,那新宇宙也必将无限的繁荣美好。这怎么是“私”?其实是大慈悲呀。
宇宙的法是圆融的,“无求而自得” 也一定有其圆融更高境界的内涵。
师父说,“讲真相救度众生,旧势力是不敢反对的,关键是做事时的心态别叫其钻空子。”(《 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
那么什么样的心态旧势力就不容易钻空子呢?我觉得就是“无求而自得”,在更高法理上的那种金刚不动的如意体现,在那样的从本性而出的纯净心态下做事,始终保持着这样的心态,旧势力非但钻不了空子,还不得不佩服。
“无求而自得” 对常人来说就是轻松自然中得个好结果,可是对修炼人来说,“自得” 得什么?结果也是物质,生带不来,死带不走,而能带走,能自得的只有功与德了。
可见,对修炼人言,“无求而自得”,就跳出了人间事理,既是个修的过程,又是个修的状态(心态) 。在正法实践中逐步修成“无所求”的心态,在这样的过程中,心性得以升华,功得到上长,威德得以建立,天体得以同化,生命得以救度,为新宇宙添增一份繁荣美好,这是“而自得” 的部份。
再悟“无求而自得” ,心胸开阔了许多,惊叹于法理的博大与圆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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