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把自己当作伟大的神(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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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我是十六名因绝食请愿于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四日在香港法庭受审的法轮功弟子中的一员。

在开庭的第二天,来了一位最高检察官。他是两位最高检察官中的一位,是被香港政府的一名官员,一般有重大犯罪案件时才会请他。如果象他们在三月份向我们承诺的那样,只是一件小事,完全没有必要在两位高级法庭律师的协助下起诉。看来他们在想尽一切办法给我们定罪。在人这一层次看,人想通过人控告罪犯的方法对我们进行控告。一个通常为杀人犯和罪犯辩护的人,现在和一位人权律师一起为我们辩护。

这个新的最高级检察官对证人们提出了一些狡猾的问题。

我在这天晚上发正念时,思想没有能静下来,想到了可能出现的盘问和一些可能被提出的难题。

此刻我反应过来,我没把自己当作修炼人,似乎要被最高检察官的权威所压倒似的。我意识到,这一念不正。于是我改变了我的想法,我把自己当作一个伟大的神。此刻我看到,最高检察官的权威缩得小的可怜。现在他渺小得不值一提了。我想,我还必须铲除这个最高检察官背后的邪恶的旧势力。这时好像出现了一种功能,它生成了一个漩涡,一层一层地把邪恶势力漩带着拖了下去。我在一瞬间没有集中精力,不正的念头又上来了。邪恶又重新发挥了作用。马上我明白了我的错误,重新发出正念,它又飞快地缩小。因为我要彻底的铲除邪恶,就见出现了一个法轮,他向邪恶势力的源头飞去。

这个经历向我证明了,对大法的坚信是多么的重要。一点害怕、怀疑和执著都不能有。否则马上就会被利用,并很难再把一切重新做好。正如《转法轮》中写的:一正压百邪。

让我们一起永猛精进,正如师父教我们的那样,学好法、发正念、向世人讲清真相。

这只是我在现有层次中的认识,如果有不在法上之处,请同修们指出。

200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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