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内找不是找“整体” 是找自己—— 正念对待被迫害的同修

    作为即将成就大果位的大法弟子,真的应该转变转变观念,别在抱着人的理来分析所面临的问题,而应该跳出人的思维模式,用神念来主宰自己,正念加持被迫害同修。这样,在找自己,纯净自己时,带给同修的才能不再是粘乎乎的物质,而是在法中不断归正修出的正念。
  • 找回昔日同修 跟上正法進程

    师尊让我们找回昔日同修,师父就已经把他们不好背后的因素清理了,为我们做好了铺垫,但路得我们自己走,急需我们去做。我们找到了二十一名同修,没有一个不同意或反感的,全都表示一定精進,还会去找回别的同修,这样一找十,十找百,都走出来讲真相、发资料,救度更多更多的众生,整体提高,整体升华,迎接法正人间的到来。
  • 修炼路上去执著

    通过学法修炼,修去了很多的执著和不好的人心,修出来了慈悲与宽容。我深知修炼是严肃的,在正法最后这值千金、值万金的宝贵时间里,我要抓紧时间多学法、学好法,抓紧讲真相救度更多的有缘人。
  • 看到同修的不足 找自己的执着

    如果同修有机会看到这篇文章,希望能理解,能明白我的用心,也希望你去掉那依赖心。有师在,有法在,怕什么!师恩浩荡,佛法无边,加上你的正念正行,那就无往而不胜。师父就在你身边,只要不往外求,坚信师父与大法,你修炼中的神迹还会层出不穷。
  • 踏踏实实的真修

    在现在这个工作生活环境中,在平时的言谈举止中,自己是否都能保持一个修炼人的正念正行,对周围人和环境的影响都很大,所以我应该时时事事实修自己,保持修炼人内心的纯净,身正、心正、语正,别人在你周围就会感到舒服,讲真相中就有能量,救度众生才能有效果。
  • 从佛教徒变成真正的大法修炼者

    在师父的呵护下,在同修的帮助下,我磕磕绊绊的走过了真正的四年修炼历程,比起做的好的同修还差的很远,比起大法的要求真是微不足道,但我会更加珍惜这万古难遇的机缘,尽力做好三件事,使更多的世人能明白真相,从而得救。
  • 走好我们的修炼路 不留下遗憾

    正法已到最后的最后,没有多少时间再容我们去浪费,失去的每一次机会都不会再有,让我们抓住每一次矛盾、每一次刺激我们心的话、每一次自己不正的思想念头,勇猛精進的修自己。师父要我们大圆满,回归到我们的最高位置,那里有我们的众生在期盼着他们的主的回归!精進吧,同修们,别再给自己以后的修炼路上留下遗憾!”
  • 一心一意救人急 师尊呵护神路行

    我心里知道,我走的每一步都离不开伟大师尊的呵护,不是我如何如何,而是师尊和大法的威力大,法轮大法好的内含太大了。我只是跑跑腿动动嘴,说救人,其实都是师尊救的,每个众生明白了真相做了三退,我都是在心里感谢师尊。
  • 修炼路越走越宽

    我十几年的修炼,学法不放松,抓紧,师尊又一次讲《大法弟子必须学法》,我有所理解。学法是大法弟子的天职,学好法,做好三件事,在自己所修炼的路上尽快做到“放下一切观念,放下一切执著,你才能够在你修炼的路上没有任何阻挡的前進”。
  • 走正以文化方式证实法的修炼之路

    在常人社会中修炼,难就难在容易混到常人社会中去,面对赞誉偶尔也曾沾沾自喜,随即便告诫自己:不是证实自己而是证实法,对常人社会的一切应“做到有而无心、做而不执着”。这一切都是法开创的,不是自己真的多么有才华,而是大法弟子救人分工不同而已。这是正法的需要,众生的需要。
  • 决不再辜负师尊的期望

    修炼虽然难,并不是不能修。我觉得真修是决心,实修是态度,向内修、向内找,如师父所说是法宝。只要做到真修、实修、向内修,听师父的话,勇猛精進,定能圆满随师还!
  • 我终于找出发困的原因

    主意识不强。这怎么会得法、得功呢?怎么不被干扰呢?正好师父的法讲到关于主意识、副意识的问题,我恍然大悟,我们是要自己的主元神学法得法呀。我发出了强大的一念,我要主元神学法得法,主元神你不要迷糊,谁都不配干扰。我稳稳的坐在那里,一直头脑清醒的听着师父讲法,没有任何干扰。
  • 修好自己 多救众生

    不管是走路或购物,只要有空闲的时间,还是在讲真相劝三退的路上,心里想着法,背着法,我就能感到,一切干扰众生得救的邪魔就立刻化为灰烬,我们救人的愿望就能如愿以偿,众生就会拥有美好的未来。
  • 平常中的不平常

    朋友,人人都还有善心在,请您走近“真善忍”吧!因为那是您生命的源泉;朋友,请你了解传播“真、善、忍”大法的师父及修炼“真、善、忍”的群体吧,因为这是我们中华民族乃至全人类的唯一希望!
  • 以史为镜 谈对“向内找”的认识

    我们不但要认识到向内找是修炼的最低标准,还要认识到向内找是要贯穿始终的,是要时时处处做到的。为什么要向内找?这是因为修炼要提高层次。那就必须找到自己与法的差距,与同修的差距,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改过自新,迎头赶上,才能逐渐达到法的标准,同化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