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法轮大法学会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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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8月15日传来香港法庭将16名和平请愿的法轮功学员以“阻街”及“袭警”等罪名被判有罪的消息,我们北欧的大法学员感到十分震惊。从本案开始审理至今我们一直都在关注着此事,我们认为本案的立案根本就是错误的,完全是香港警方迫于压力用暴力非法拘捕和平请愿的16名法轮功学员,反而诬陷这些学员“阻街”,“袭警”,从现场的录像完全不难看出是谁造成“阻街”,警察又是如何对学员施与暴力的。警方颠倒是非的指控明显是受到“江泽民”流氓集团的操纵和指使,而如今对法轮功学员的有罪宣判则是香港政府屈从于邪恶势力的压力,而作出的违反广大香港人们意愿的令人痛心的不公正判决。

1999年7月,“江泽民”一伙在中国大陆对法轮功学员开始了疯狂地迫害,三年来,中国大陆和海外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以和平方式呼吁停止迫害,向世人讲清真相,使越来越多的人们了解了法轮功所遵循的真善忍的原则和在中国的这场对真善忍的迫害,许多国际人权组织和非政府组织都对这场迫害提出了强烈谴责。法轮大法在世界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人们的欢迎,在香港法轮功也是合法注册的团体。香港政府能否保障法轮功学员的基本人权也成为世界舆论瞩目的焦点和香港“一国两制”的试金石。这16名法轮功学员是为了呼吁制止江氏集团对信仰真善忍的人们的迫害和残杀而进行和平的请愿,这个不公正的判决不仅是对他们的人权的践踏,同时也意味着港人集会,言论和信仰的自由受到威胁。今天受陷害的是法轮功学员,明天被诬陷的就可能是任何一个当局不喜欢的人。

我们真诚地希望香港政府为了香港人民的未来能够弥补和改正这个错误的判决,使正义得以伸张。

北欧法轮大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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