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中国政府以“危害社会和政治稳定”为借口取缔法轮功。从那时起,警察肆意拘捕了几万法轮功学员,并施加压力强迫他们放弃信仰。有些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精神病院,还有许多经过不公正的审判后以各种罪名被判刑,而大多数法轮功学员未经审判被送入劳教营。他们在关押期间受到酷刑折磨和虐待,据报导已有几百人被折磨至死。
中国当局封锁了国际互联网,对于传播、下载、打印、电邮有关法轮功资料的人予以逮捕并判以重刑。
国际大赦只把法轮功视为一个群众团体或一个信仰体系,但国际大赦支持法轮功学员和平捍卫他们的信仰的权利,和他们表达(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的基本人权。
中国于1994年与全球互联网连接。一年后成为商业化。后来由于互联网在中国发展得很快,中国当局对互联网的使用加强了控制。对使用互联网规定了许多条条框框,在全国范围内,设备被没收、网点被取缔、网吧被控制、被关闭比比皆是。许多异见人士常常因与互联网相关的“违法”被控以“颠覆罪”逮捕和判刑,基本的国际人权法所赋予的言论自由被悍然践踏。
案例一 六名法轮功学员,董艳红、刘文宇、孟军、王新、王雪飞和姚跃于2001年12月13日被北京中级人民法院秘密审判。
他们被指控由于从被大陆禁止的精神运动的互联网下载并打印传单在北京街头分发,他(她)们分别被判刑3-12年,详情如下:
董艳红,女,30岁,清华大学职工,2001年被捕。据报她拒绝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被判刑5年。
刘文宇和她的丈夫姚跃,29岁,同是清华大学的学生。2001年1月在他们的家中被捕。在此之前,他们曾被短期关押。姚跃因修炼法轮功被大学开除学籍和党籍。刘文宇也被大学开除。刘文宇被判刑3年,姚跃被判刑12年。
孟军,29岁,清华大学工程系助理讲师,被强迫离开工作岗位。孟军因参与法轮功的活动被捕数次。他被判刑10年,据报在关押期间被殴打。
王新,清华大学工程系学生,因修炼法轮功1999年10月被终止学业。他被判刑九年。
王学飞,上海城市大学学生,被判刑11年。
案例二 李昌军死于河北省看守所
李昌军,法轮功学员,33岁,1991年7月大学毕业成为工程师,后又继续计算机技术的学习。
据报导由于他从被大陆禁止的精神运动的互联网下载,打印资料,于2001年5月16日被关押。李原在武汉税务局工作,据说因为拒绝放弃法轮功信仰而失去了工作。据说他死前由于参加法轮功活动曾多次被关押。
2001年6月27日,就在他被捕的40天以后,武汉警察将他的死讯通知他的家属。他的母亲魏素敏在他死后不久被许可看儿子的尸体,之后他的母亲说“他只剩下皮包骨,他的脸和脖子都是青一块紫一块。他的双拳紧握,牙齿都掉了,脸变了形。他的整个后背好象被烫,被烤过一样。惨状令人毛骨悚然。”
案例三 程秋兰死于黑龙江省狱中
据官方消息来源,一位女性法轮功学员程秋兰于2001年8月24日死在黑龙江省大庆市的拘留中心。
报道称,现年47岁的程秋兰是因在网上传播法轮功精神运动的消息而在2001年7月被捕。对于她的死亡,CNN在报道中记述了一位自称姓李不愿报出全名的警官的说辞:“法医都给了鉴定了,是心脏病突发。没什么假的。她的尸体火化可是她家人同了意的。”来自法轮功方面的消息说,程秋兰是死于刑讯毒打。她在被大庆市拘留中心拘押期间曾多次被打得丧失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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