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国会议长致函大法弟子:尊重和保护人权是一个政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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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芬兰国会议长致函法轮功学员:

感谢您的来信。信中您代表人权受到严重侵害的女性中国法轮功学员传达心声。为了在芬兰实现开放的人权政策,与非政府组织的互动及对话是非常重要的。

尊重人权是国际社会的共同目标及关注焦点。今天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关起门来对自己的人民执行有计划人权迫害,而不被世人知道,或让世人对此没有反应。

芬兰的人权政策主要强调妇女、儿童、少数民族和原住民的权利。法轮功女性学员正处于「少数妇女」的弱势地位,因此对于她们的人权遭到侵犯是一项必须特别关注的议题。

人权问题是芬兰与中国双边关系定期讨论的议题,如同与其他国家各个层面的讨论议题。芬兰政府促进人权工作最重要的管道是透过欧盟。

欧盟与中国间的人权对话定期讨论中国对各个团体及个人的信仰与良心自由的限制,这些问题被特别界定为欧盟试图透过对话的协助获致结果的某一领域。最近一次正式提出人权问题是在哥本哈根九月进行的欧盟与中国的高峰会上。

欧盟一再就中国压制精神团体的行为向中国当局表达关注。欧盟也用同样的方式向中国当局提出关于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个案。未来也将如此做。尊重和保护人权,特别是个人的基本权利是一个政府的责任。

阅读有关女法轮功学员受到如此系统化的酷刑、强暴、谋杀和屈辱的报导时,令人感到非常震惊。若要成为一个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高标准会员国,每一个国家(包括中国)必须尊重自己人民的人权,也必须特别保障弱势妇女。未来我将根据我个人及职位的能力,积极活跃于国内及国际间有关人权的活动。

祝愿你们重要人权工作的成功。

2002年12月6日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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