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辽宁省锦州市老年法轮功学员王桂霞老太太因传播避疫良方,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被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石桥子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所谓“取保候审”。二零二四年四月初获悉,王桂霞老人被锦州市下辖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
王桂霞今年80岁,她是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前,她身患神经官能症、甲状腺机能亢进、风湿性关节炎、妇科病、过敏性鼻炎、胃炎等多种疾病。一九九四年四月五日,王桂霞有幸参加了李洪志师父亲自在锦州八一剧场举办的传法教功学习班,通过修炼法轮功,在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里,她全身的疾病都不翼而飞,从此无病一身轻。王桂霞从内心无比感恩法轮大法。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王桂霞在锦州北湖公园传播避疫良方,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石桥子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后被所谓“取保候审”放回家。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王桂霞依法给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石桥子派出所等部门递交了撤销“取保候审”申请书,说明修大法没犯法、无罪,要求撤销非法强制措施,返还被抢走的私人合法财产及保金等,因一直未得到回馈,王桂霞又向凌河分局邮寄了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凌河分局以“此要求不属于信息公开范畴”为由,予以回绝。
二零二三年七月上旬,王桂霞家中来了两位身着便装、据说是凌海市检察院的人,当时王桂霞不在家,来人说“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并让家属签了字。七月十一日,凌海市检察院的一检察官给王桂霞的家属打电话,让王桂霞到检察院去做笔录,被家属拒绝。过程中,办案单位石桥子派出所以及王桂霞的家属驻地锦华派出所、石油派出所的相关人员的多次骚扰其家属,预谋让王桂霞“到案”、走所谓的法律程序。
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王桂霞被秘密绑架,家属得到通知时她已被劫持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非法关押。二月五日,王桂霞被凌海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二月十九日被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二月二十日被非法起诉到凌海市法院。
二零二四年三月四日下午二时,王桂霞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开庭。二零二四年四月初获悉:王桂霞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
此前,王桂霞因传播法轮功真相,曾两次中共邪党被绑架,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锦州市看守所遭受迫害。
以下是王桂霞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部分经历:
一、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日,王桂霞在葫芦岛市杨家杖子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矿务局公安分局绑架,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后被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秘密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一日,王桂霞被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在辽宁省女子监狱,王桂霞拒绝“转化”,遭受多种酷刑折磨,九死一生。她遭到不让洗漱、二十三天不让换衣、两个月不让洗澡、强行灌食、被扒掉棉衣光脚在水泥地上强迫站四个小时、被关小号、毒打、每天收工后被罚蹲到午夜十二点、抹布塞嘴、用胶带封住嘴、被绑成十字架形连续十天、不让下床大小便、用皮鞋踢、用别针扎胸部、拽掉头发、扒光衣服(只剩了一个裤头)、踢下身、踢乳房等处、把头按在水盆里呛、掐脖子、往身上喷凉水、用拖鞋打、骑在身上打太阳穴、用扫帚头把打两只手、用胶带勒脖子等等酷刑迫害。
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王桂霞走出了人间地狱—辽宁省女子监狱。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清晨,锦州市公安局恶警白宁、李嵋珊等伙同锦州石油派出所杜姓副所长共五人窜到王桂霞家租住处,实施绑架、抄家,因王桂霞不在家绑架未能得逞,迫使她流离失所一年多。
二、在锦州市看守所遭受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王桂霞在一小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锦州市公安局恶警白宁、李嵋珊等绑架,在被非法提审时,恶警单学志打了她四个大嘴巴。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九日,王桂霞被劫持到锦州市看守所,因她拒绝穿号服,被用手铐将她双手挂在窗户框上。十月二十一日,王桂霞被强迫抽血时,一恶警打了她两个大嘴巴。在回号的路上,她又被看守所恶警副所长吴艳(女)打了四个大嘴巴,之后又将她关进阴冷的小号进行“定位”酷刑折磨。王桂霞四肢被铐在一张木板上,人无法动弹,就这样一直被铐了三天三夜,残酷的迫害导致她出现头晕呕吐,嘴唇干裂,口干舌燥,小腹疼痛,双腿僵硬麻木,有时全身抽搐。王桂霞在小号被迫害了八天。
王桂霞回到监舍后,恶警石红继续强迫迫她穿号服,被她拒绝后,恶警石红指使犯人王佳迎和胡秋霞用胶带将她的两臂缠上,硬给她穿上号服。王桂霞被折磨的上不来气,又被关进了小号。在接下来的八天里,王桂霞白天大部份时间是在小号度过的,晚上才被弄回监舍。
一天上午,恶警石红将犯人召集到放风场训话,说人人都得参加劳动,王桂霞、王彦秋(法轮功学员)都得劳动。王桂霞接话说:中国劳动法规定,六十岁就丧失劳动能力了,七十岁坐公汽就不要钱了,我都快七十岁的人了,还让劳动?恶警石红说:你闭嘴!王桂霞说:你这是知法犯法。恶警石红过来打了王桂霞四个大嘴巴,又往她的脚脖子上狠狠的踹了一脚。
经过十六天的残酷迫害,王桂霞体重由原来的一百零八斤只剩下了八十斤,瘦成皮包骨,家属被敲诈五万元钱,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由儿子背出看守所。
现在,年已八旬的王桂霞老人再遭枉判,请各界正义人士关注。
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人员:
锦州市政法委书记:张大军
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局长:王俊岭
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石桥子派出所所长:王磊
办案警察:赵家铮
凌海市政法委书记:王伟
凌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马量
办案检察官:李峰
凌海市法院院长:张凤武
办案法官:黄艳春
锦州市女子看守所所长:孙晓波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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