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轮功之友给泰国当局的一封信(译文)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

2003年5月6日

致泰国驻英官员代表以及泰国外交部长

我们对发生在4月29日被泰国移民局和警察局官员逮捕和扣押瑞典籍法轮功学员普瑞佑.斯文森(Pirjo Svensson)女士事件,表示严重的关注;当时她正和丈夫以及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在泰国的一家旅馆。

普瑞佑.斯文森女士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她触犯何种法令的解释。虽然法轮功在泰国是合法的,但我们相信就像在中国一样,她修炼法轮功才是逮捕她的主要理由,因为中国驻泰外交官员给了泰国政府一份法轮功学员「黑名单」,名单上就有普瑞佑.斯文森女士的名字。

我们恳请泰国当局立即释放普瑞佑.斯文森女士。中国法轮功学员只想要争取修炼的自由,并无政治企图。他们只是想要平静地修炼法轮功,这是中国宪法所赋予的权利义务。泰国政府绝不能允许中国政府的施压--泰国政府必须独立运作,并了解拘留斯文森女士违反了她的信仰与表达的人权自由。

因此我们恳请您以人道的名义协助立即释放普瑞佑.斯文森女士。


您诚挚地,

欧洲法轮功之友


(英文版:http://www.clearharmony.net/articles/200305/12189.html)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