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丹麦大报<政治报>2005年8月30日发表了作者为Jakob Nielsen和Trine Maria Ilsø的文章:
19岁的法轮功修炼者刘晓天失去了父母。他们死在中国官方的拘留所。昨天他抗议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镇压。中国驻丹麦大使作出回应。
当时刘晓天一家住在中国湖南省。他的父母因为修炼法轮功被抓的那天,15岁的刘晓天在学校里上课。当局还追找晓天,当警察来到学校的时候,晓天已经逃离了。一个朋友给他报了信。
这是2001年11月,那天下午他不敢回家,躲到邻居的衣服柜里。在夜间他从窗户爬進父母的房子,发现”一片混乱”。两天后邻居也不敢再收留他了。
后来晓天投奔住在外省的叔叔家。一年后叔叔借了巨款,帮助晓天逃离中国。2003年元月16岁的晓天来到哥本哈根火车站,他没有任何证明和钱。一名妇女帮助他找到红十字会。他现在丹麦避难。
中国政府在1999年镇压法轮功的理由是,法轮功对中国造成危害。从联合国、国际大赦组织和美国外交部的文件中证实,法轮功学员在中国遭受酷刑。
19岁的刘晓天扶着两个横幅,其中一个横幅上写着“自从1999年以来,2789名法轮功修炼者被迫害致死。”晓天向记者叙说自己的故事。
一年前他得到父母被迫害致死的消息,他们在被抓的几个月后,在监狱中双双被迫害致死。但一直到去年夏天,他仍然抱着希望,能再见到他们。
“我很难过,他们都很健康,我肯定他们在监狱里被酷刑折磨。” 他说:“当我来到丹麦,我开始对法轮功感兴趣。我想知道为什么我的父母被抓入监狱。今天我成为法轮功学员,找到了自我,和成为更好的人。
数小时后,刘晓天在丹麦法轮功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述说同样的故事。在这里,另一位发言人告诉人们,在中国的监狱里,自己被电棍酷刑折磨的情况。
根据特别国际法律,由国家检察长来处理法轮功学员的起诉。昨天,没有可能得到丹麦国家检察长比基特.维斯特的评论,因为她在参加和中国检察长同样的会议。副检察长拉斯.普路表示,对案子发表评论还为期过早。
丹麦法轮功的律师泰格.特里尔说:“我们收到的材料相当全面。”但对这个刑事起诉案,他没有发表评论。
相反中国驻丹麦大使曾建国与法轮功针锋相对,他称其为X教, 认为诉讼案会影响丹麦和中国的关系。“这是谎言,不要认真对待,法轮功的目的,是用一种和平的方法,破坏两个国家的关系。”他说。
* * *
Here is the article in English language:
http://en.clearharmony.net/articles/a28557-article.html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