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消息

遭迫害致死 | 中共迫害手段 | 劝善及觉醒 | 年节问候 | 大陆综合消息

  • 河北涿鹿县崔禄等五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河北省涿鹿县大法弟子崔禄、周建凤、曹翠梅、任凯、周建珍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被绑架,近期被张家口中级法院秘密非法判刑四到九年。家属去探视,监狱警察不让见,北方冬季滴水成冰,家属送棉衣监狱也不许。
  • 米易县法院非法庭审龚顺会 律师做无罪辩护

    2009年11月18日,四川米易县法院对大法弟子龚顺会非法庭审,北京市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静林为龚顺会做无罪辩护。过程中,法院人员干扰律师,但最后无话可说,只好借口说要交给合议庭来处理,然后草草收场。
  • 鸡西市法院对王新春、仲丽、刘学刚非法庭审

    2009年11月10日上午,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开庭对王新春、仲丽、刘学刚三名大法学员非法庭审,有四名正义律师为学员做了无罪辩护。从对王新春、仲丽、刘学刚非法庭审中,我们看到:就是在体制内,真正的罪犯也是执法犯法各级公检法司等人员。这一切本身已经是中国司法界和公民的莫大耻辱与悲哀。
  • 舒兰市开原镇恶警绑架诬陷李志

    2009年9月7日,舒兰市开原镇派出所恶警闯入大法弟子李志家中将他绑架。警察把李志家的大门锁头砸坏,屋门被拽坏,强盗般的强行把李志绑架到车里带走,抛下其六、七十岁的老母,眼睛失明,生活不能自理。恶警还说李志把他打了,并欲诬告李志袭警,让其母签字,由于李母惊吓不知所措,在强行下按了手印。
  • 曝光湖北沙洋劳教所二零零九年罪行

    沙洋劳教所恶警利用刑事犯人等劳教人员,以令人难以想象的非人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最野蛮、流氓、残暴的邪恶管理。那里经常停着一辆救护车,以便一旦有法轮功学员被折磨至生命垂危时可谎称“人道救助”送往医院,为逃脱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行进行伪装。
  •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

  • 44人声明从新开始修炼

  • 大法救了妇科主任医生

    手术这天,陈躺在手术台上,心里依然真诚地默念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丈夫在手术室门外也在虔诚地默念。手术结束了,奇迹出现了。经化验陈患的肿瘤是良性的!医生们惊诧地说:“难道两个医院的检查都错了?不可能啊!”陈和丈夫真是又惊又喜,心知是大法师父救了她。他们热泪满面,心里不停的喊着:谢谢师父!谢谢大法!真、善、忍大法太神奇了!
  • 常念大法好 康复显奇效

    这时,一位大法弟子去看望老人,告诉她,常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会得福报。这位老人听后很相信这位大法弟子的话,每天诚心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奇迹真的发生了,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这位不被大家“看好”的老人居然能下地自由行走了。
  • 六岁娃娃的神奇经历

    当小秋来到姥姥家一个多月后,胖了,头上长出了又黑又粗的头发,原来用手在腹部能摸到的八厘米的大肿瘤也摸不到了。后来经医院复查发现肿瘤消失了,大夫感到十分惊讶,不可思议。邻居亲属都见证了大法的神奇,小秋的妈妈也因此走入大法修炼。
  • 黑龙江优秀教师六次被绑架 两次被劳教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第一中学教师大法弟子赵娟,在法轮功遭受迫害的十年中,先后六次被绑架,两次被劳教,在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多次遭受酷刑折磨。现赵娟已被一中书记、校长强行调离原单位,离开了工作二十年的学校。
  • 被非法判刑三年 重庆退休教师面临监禁(图)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非法开庭,对六十五岁的退休教师、大法弟子雷正夏进行所谓的“庭审”。所谓的“法官”宣判,说经人举报,雷正夏在自己开的小吃店里向学生宣传法轮功,从他家里搜查出宣传品等等,判三年徒刑。雷正夏当场喊“我无罪,要上诉。”
  • 吉林监狱酷刑折磨刘玉和 家人授权律师追究责任

    吉林监狱用酷刑将法轮功学员刘玉和折磨得生命垂危的事件被曝光后,吉林监狱仍然蛮横地剥夺刘玉和家人的探视权。刘玉和的家人非常担心刘玉和的情况,决心将刘玉和被迫害一事追究到底。目前刘玉和家属已经授权律师,就此事件要求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 遭三年非法劳教 翟明军又被劫持到抚顺洗脑班

    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三江口镇大法弟子翟明军,因坚持“真善忍”信仰而屡遭中共邪党迫害。二零零九年九月四日三年非法劳教期满,因不放弃修炼而被本溪劳教所劫持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非法加期迫害一个半月。
  • 石市中院强行抢权 非法对宋爱昌维持原判

    石家庄大法弟子宋爱昌案历经一审开庭三次,退侦两次,二审一次,重审开庭一次。过程中由于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在案件审理程序及方方面面的违法行径,宋爱昌再次上诉,并和律师一起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石家庄市中院回避该案的审理”的书面申请。然而河北省高院不作为,无故拖延,石家庄市中院趁机强行非法介入,于2009年7月非法对宋爱昌作出判决:维持原判(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