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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刘(沆)丞相在位时,族人偶有逋负官租数十万;丞相不知也。前后官吏望风不敢问。程公珦为庐陵县尉,主赋事,追逮囚系,责令尽偿而后已。或以告丞相,丞相曰:“赋入不时,吾家之罪,县官安可屈法也?"乃致书谢之。
——曾敏行《独醒杂志》
【今译】
(宋仁宗时)刘沆任丞相的时候,他的故乡家族中,有人逃避拖欠了国家的赋税,达几十万钱;但刘沆并不知道这件事。当地的官员一连好几任,都因为是刘丞相家族,而不敢过问。程珦来此担任庐陵县县尉时,负责征收赋税,把逃避拖欠赋税的刘沆族人,逮捕关入监牢内,责令他们把所欠赋税,全部交清,才能释放。
有人向丞相刘沆报告了此事。刘沆说:“赋税不及时上交,原是我家犯了法,怎么可以叫地方官徇情,不照国家法令办事呢?”就写信给刘珦县官,向他认错、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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