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议员埃恩.邓肯.史密斯(Iain Duncan Smith)阁下(反对党领袖)
我们支持个人享有生命自由的权利,免于基本人权被迫害或暴力的恐惧。我们无法宽恕以政治或宗教信仰为由迫害他人。
在这个史无前例的合作时机,国际社区应一致对抗对人权的侵害。以切适的方式实践个人信仰、尊重及包容他人的人们,同样具有致力于其所选择的信仰的权利,应可自由地实践他们的宗教。
国会议员格兰岱.杰克森 (Glenda Jackson)
我仍然非常关切中国境内对待法轮功领袖及学员的方式。
透过政府与中国进行对话政策了解到,中国很明显地在致力于一项镇压计划,“重新教育”法轮功学员并对这项运动的辅导员判以过度的刑期,这是令人无法接受的。这样的行为是直接违反公民与政治权国际盟约,而中国于1999年10月已签署这项盟约,但还未正式批准。
我乐见任何政府更进一步地涉入,同时也继续维持与中国官方进行人权对话的动力。
国会议员大卫.泰勒(David Taylor)
以精神或实践信仰的理由而对少数群族的迫害,一直是我反对的事。以西方人的观点,对于其他国家极易作成文化上的推测,但这个案件,很明显的是人们在修炼一项纯属于个人行为的古老法门,而中国政府的某些成员却将之视为一项失败,因为中国政府要其人民任何时刻,以及其生存之全部肉体及情感等,都要完全受控于国家。
…我全心地支持中国法轮功学员的人权,并预祝这项反对人权迫害的活动都能成功。
哈伯古德阁下(Lord Habgood),前约克大主教(former Archbishop of York)
身为基督教主教,我很高兴参与这项和平的人权日活动。对所有人而言,最基本的权利是在不伤害其他人的情况下,实践个人信仰的自由。当得知一个具有悠久及辉煌历史的伟大文明的国家,在对待这项属于个人、精神、纯为平和运动的方式,竟沦落到远低于一般的文明标准时,我相当悲伤及震惊。
我预祝各位天天成功。
译自英文圆明网
200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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